四川攀鋼梅塞爾氣體產品有限公司作業現場安全管理類違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7-13 來源:執法支隊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1年6月2日,省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專項執法檢查督察組會同攀枝花市應急局對四川攀鋼梅塞爾氣體產品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發現該企業開具的動火作業票中,危害辨識一欄為空白。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給予警告,處以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1年 7月6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