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冶金輔料分公司爐料廠“2?6”一般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5-28     來源:zd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1年2月6日12時44 分左右,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冶金輔料分公司爐料廠6#機組4#混砂機作業現場,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12.12萬元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冶金輔料分公司未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風險辨識、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不到位。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的規定擬對攀枝花鋼城集團有限公司冶金輔料分公司處人民幣250000元(貳拾伍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1年5月 17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