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天民鈦業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產違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5-28     來源:zd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4月8日市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聯合釩鈦高新區應急分局對攀枝花市天民鈦業有限公司進行監察執法。,發現該企業存在:1現場車間多名(5人以上)職工未佩戴安全帽;2、企業未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工作,未建立有限空間臺賬3、臨時庫房正在進行氣焊作業的職工安國元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4、企業未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臺賬、檔案。5、企業2020年至今未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其行為違反了《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依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六十九條,《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七)項,《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擬對該公司作出警告處以人民幣33000元(大寫:叁萬叁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1年5月17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