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礦業有限公司石灰石礦一般安全生產類違法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5-07     來源:zd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13月24日,市安監支隊執法人員對攀枝花市礦業有限公司石灰石礦開展執法檢查,發現企業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發生重大變化,未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其行為違反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第三十六條規定,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第四十五條,《四川省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權力裁量標準》第275項規定。作出處以人民幣25000元(大寫:貳萬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2021年 4月 28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