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鋼集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馬家田尾礦庫接替庫一期工程“9?6”坍塌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05     來源:zd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0年9月6日05時10分左右,攀枝花鋼城機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攀鋼集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馬家田尾礦庫接替庫一期工程2#隧洞進口約656.5m(里程K2+32.52m)處開展鑿巖鉆孔作業過程中發生1起頂板坍塌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77萬元。

攀枝花鋼城機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未及時排查整改事故隱患,未嚴格按照設計、施工方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對本次事故負主要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攀枝花鋼城機電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處人民幣490000元(肆拾玖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1年2月1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

攀鋼集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特種分公司,在對相關方實現一體化管理中,未及時排查整改事故隱患,未有效督促分包方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未嚴格督促分包單位按照設計、施工方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第三十八條第一款,對本次事故負總包管理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攀鋼集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特種分公司處人民幣300000元(叁拾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1年2月1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