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三眾石化有限責任公司金江油站一般安全生產違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3-24     來源:zd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2020年12月28日,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對攀枝花三眾石化有限責任公司金江油站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油站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已過期,仍從事危化品經營;未按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檢查時,可燃氣體報警儀斷電未投用。其行為違反了《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對該公司作出處以人民幣170000元(大寫:壹拾柒萬整)罰款;沒收違法所得123331元(大寫:壹拾貳萬叁仟叁佰叁拾壹元整)的行政處罰.2021年3月 18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