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寶頂煤礦“安全設安管理類”違法案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9-22 來源: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3年5月25日—5月27日,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煤安科對川煤華榮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大寶頂煤礦開展礦山安全生產綜合整治、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強安2023”監管執法專項行動、“迎大運、保安全”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技術會診、汛期安全隱患排查、第一負責人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發現該礦存在“21233上進風巷掘進工作面帶式輸送機材料堆放點附近20m范圍內未設置人行過橋,不便于工人跨越帶式輸送機搬運材料”等2條安全隱患涉嫌違法。經調查核實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擬對大寶頂煤礦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8月14日下達了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