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9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7-19 來源:馬曉軍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2019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緊緊圍繞“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總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依法治理、過程管控、綜合施策,全力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全面落實《攀枝花市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持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治理,著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切實強化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堅決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實現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雙下降”,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安全生產重要思想
1.持續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學習和宣講活動,切實把握新時代安全生產工作行動綱領,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掌握安全生產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領導方法。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2.將安全生產作為各級黨委中心組學習和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分期分批對新調整的縣(區)黨政領導干部、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負責人進行輪訓,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重要論述,科學識別風險,有效防控風險,在健全應急體系防控重大安全風險中擔當作為,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二、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管控
3.打好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攻堅戰,加快實施搬遷改造工程。大力推進《攀枝花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實施,落實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措施,摸排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完善“一張圖一張表”建設。加快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集中開展為期2年的化工行業和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評估。加強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隱患排查治理和油氣管道高后果區安全風險管控。做好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關閉退出工作,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經營環節“打非”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
4.交通運輸。貫徹落實《四川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加強公交車行駛安全和橋梁防護工作的實施方案》(川安委〔2019〕3號)文件精神,推進11項重點任務落地落實。加強“兩客一危”、橋梁隧道、急彎陡坡、大長下坡、鐵路道口等高危車輛和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開展《攀枝花市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強化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加強公交車運行安全管理,提升江河大橋、碼頭等交通基礎設施的技術防范能力;開展水路運輸安全整治等專項行動,開展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和“四川鐵路安全萬里行”鐵路沿線外部環境安全專項整治,做好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公路管理、民航安全、工程建設等領域安全監管工作,堅決防范惡性交通事故發生。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政法委(護路辦),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鐵建辦)、市農業農村局。
- 煤礦。以瓦斯管理、頂板管理和機電運輸管理專項整治為抓手,補齊煤礦安全技術管理短板,遏制事故發生。全面開展煤礦瓦斯治理攻堅行動,力爭2019年完成5處高瓦斯煤礦治理示范創建工作,提升煤礦瓦斯防治技術和管理水平。有序推進地方煤礦雙回路供電系統改造,妥善處理整改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力爭在2019年完成28處地方煤礦整改工作。持續推進煤礦機械化改造三年行動,加快推動9萬噸及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加快調整煤炭產業結構。對關閉退出的小煤礦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加強巡查監管,杜絕違法違規開采行為。
責任單位:涉煤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攀西煤監分局。
6.非煤礦山。扎實開展非煤礦山(工礦商貿)安全基礎管理工作,加強礦山建設“三同時”監督管理,嚴格按照批復的安全設施設計和時限進行建設,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開采行為。強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抓好非煤礦山安全防汛工作。持續推進尾礦庫庫長制。充分運用三維激光掃描技術成果,完善非煤礦山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穩步推進攀鋼集團馬家田尾礦庫閉庫與接替庫項目建設。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7.建筑施工。加強深基坑、起重機械、高支模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管理,堅決防范基坑垮塌、起重機械倒塌、雷擊觸電等安全事故發生。全面開展城市管網、地下管線、城市橋隧、地下構筑物、垃圾處理、低洼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隱患整治。加強建筑市場監管與施工現場隱患排查治理。重點開展鐵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綜合治理,切實解決安全生產投入、安全教育培訓、專項方案編制及實施等方面源頭問題。組織開展“平安工程”冠名工作,進一步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激勵企業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建筑施工行業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建筑施工聯席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鐵建辦),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市級部門。
8.城鄉消防及公共安全。深入開展“防風險保平安迎大慶”消防安全執法檢查專項行動,重點針對薄弱環節和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檢查排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持續推進冬春、夏季火災防控和電氣火災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場所等火災高危場所排查整治,嚴肅查處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電瓶車違規停放、充電現象,堅決防止火災、踩踏等事故發生。深入開展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等高風險場所安全監測監控,全面排查治理老舊建筑、城市燃氣、城市河道、隧道橋梁等重點部位事故隱患。加強農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山坪塘、沼氣、煤改電(氣)工程等安全監管,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隱患。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市級部門。
9.持續推進工貿、特種設備、城鎮燃氣、漁業船舶、農機、沼氣、民航、電力、旅游、民爆物品、院校實驗室等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開展涉氨制冷、硝化工藝等危險化學品相關特種設備、電站鍋爐范圍內壓力管道、大型游樂設施束縛裝置、客運架空索道、人員密集場所電梯、重點工程施工工地起重機械(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除外)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加強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粉塵防爆、涉氨制冷、特種作業等領域安全監管,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粉塵職業危害專項治理行動。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等市級有關部門。
10.強化重要時間節點安全風險防控,全力做好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澳門回歸20周年、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活動和節假日期間安全防范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時刻做好視頻調度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應急管理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 推進城市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強化城市安全運行保障。全面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普查,構建城市安全風險基礎數據庫,建立風險點、危險源臺賬。將風險評估分級為“紅、橙、黃、藍”四個等級,繪制安全風險分布電子圖。建立風險管控責任清單和風險管控措施清單,開展動態化、差異化監管,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建立城市安全信息更新與風險評估長效工作機制,帶動安全基礎工作向農村延伸。力爭2020年底初步構建市、縣(區)、鄉鎮(街道)和企業多層次城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科學技術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三、細化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12.修訂完善安全生產黨政同責目標績效管理考核細則,對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市級部門實行目標差異化考核。改進安全生產巡查方式方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和上年度安全生產巡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回頭看,推動《攀枝花市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貫徹落實。按照“三個必須”原則,進一步細化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13.嚴格實行安全生產“黑名單”制度。加強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減少企業違法行為。落實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引導廣大群眾廣泛參與、支持和監督安全生產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
14.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推動企業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機構,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全員安全崗位責任制,切實減少“三違”現象。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國資委、市應急管理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15.完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機制,規范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程序,依法向社會公開事故調查報告,加強事故責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評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強化生產安全事故、受傷人員、行政執法統計直報工作,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報送事故統計信息,提升事故直報率和報送質量,更好發揮事故預警作用。嚴格落實事故掛牌督辦和制作警示片制度,加大約談工作力度,強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紀委監委、市總工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四、健全安全監管機制
16.嚴格規范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加強對縣(區)執法指導,依法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指導各級政府采取科學合理執法措施,嚴防執法過程中簡單化、“一刀切”行為發生。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17.創新執法檢查方式方法,實施分類分級執法檢查,全面推行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先進企業安全承諾、高危企業重點監管模式。建立“互聯網+執法檢查”工作機制,提高執法信息化水平。加強與“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監管,開展專項“回頭看”檢查。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18.完善安全生產社會化管理機制,大力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加強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在事故預防方面的理論研究和技術聯系攻關,加快成果轉換和推廣運用,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改造試點示范建設。加大安全社區建設創新力度,切實提升全民安全意識。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導建立第三方社會化服務體系。制定出臺《攀枝花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推廣覆蓋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客貨運輸、建筑施工等高危、重點行業領域。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五、加強安全生產科技推廣應用
19.充分利用物聯網、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推動高危行業企業、城市生命線工程和消防遠程監測預警系統等建設。加快應急指揮信息網、應急管理大數據應用平臺、交通管理大數據平臺等信息化建設。強化智慧用電技術運用,降低電氣火災等涉電安全事故風險。建立完善位置相鄰、行業相近、業態相似的縣(區)、鄉鎮(街道)和行業重大安全風險聯控機制,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實行風險監測預警。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市科學技術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20.持續推進柔性掩護式支架開采煤礦的機械連續運輸改造工作,確保2019年完成80%的目標任務。鼓勵煤礦實施運輸連續化、設備自動化、采煤智能化等技術改造。加快推進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確保2019年4處國有重點煤礦完成監控系統升級改造工作。
責任單位:各相關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攀西煤監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科學技術局。
21.推廣化工過程安全管理、自動化控制等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新型實用產品。完善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預防支撐基礎設施。在危險化學品領域推廣應用泄漏遙感探測、罐區緊急切斷、危化品運輸動態監控等先進技術裝備。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按規定完成防雷、防靜電和儀器儀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等檢測檢驗。
責任單位:各相關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科學技術局。
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保障能力
22.強化安全生產經濟政策支撐,研究提出財政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相關政策措施。將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納入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重點項目。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引導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
23.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強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管理,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24.繼續開展平安交通三年攻堅行動,加大公路、碼頭、航道、站場等交通運輸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推進船型、車型標準化和老舊車船更新改造,開展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燈一帶”建設。深化農機、公路水運工程和電力等行業領域平安創建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
25.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等常備應急骨干力量建設。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加快提升水上應急救助能力。制(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器材、裝備,定期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
責任單位:各有關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26.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宣傳力度,推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基層。組織開展好全國“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安全生產法宣傳周”等活動。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依法維護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委宣傳部、市應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團市委、市婦聯、市總工會等市級有關部門。
七、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
27.切實加強作風建設,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督促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相關規定,健全落實激勵約束機制,督促廣大干部履職盡責、動真碰硬、擔當作為。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
28.充實配強縣(區)、鄉鎮(街道)兩級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建立輔助監管執法隊伍。強化工業園區等功能區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完善監管體制,建立或明確監管機構,配備與監管任務相匹配的工作人員。強化基層一線執法人員培訓,督促一線在編執法人員到崗履行監察執法職責。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應急管理局等市級有關部門。
29.將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社會管理服務平臺。
責任單位:各縣(區)安委會,市級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