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18年度煙花爆竹企業導靜電設施安全抽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5-07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關于轉發《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18年度煙花爆竹企業導靜電設施安全抽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攀安監函〔2018〕45號

各縣(區)安全監管局:

現將《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18年度煙花爆竹企業導靜電設施安全抽檢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落實。

一、各縣(區)要督促生產、經營(批發)企業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按照《通知》要求進行導靜電設施檢測,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二、要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總局令第93號)的有關規定開展專項執法,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應責令企業限期改正,企業要制定整改計劃,按時整改完成,對復檢還不合格的企業要依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罰。

三、請相關縣(區)于2018 1110日前報送防靜電抽檢和專項執法工作總結,電子版請發送至pzhajjec@163.com

 

附件:《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18年度煙花爆竹企業導靜電設施安全抽檢工作的通知》

 

                                       

2018年4月27日

(附件)川安監函〔2018〕104+號關于開展2018年度煙花爆竹企業導靜電設施安全抽檢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