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對市政協十屆二次會議第21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7-28     來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市委:

  貴委提出的《關于為青少年體育活動積極創造條件的建議》(第21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利用小塊空地,建設街邊籃球場地”的建議

  2022年7月,市教育和體育局印發了《攀枝花市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補短板五年行動計劃》(攀教體〔2022〕59號),全民健身場地補短板工作計劃中明確各縣(區)要在不影響有關規劃實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采取盤活城市空閑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設用地、支持以租賃方式供地、倡導復合用地等模式,解決好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用地問題。

  二、關于“利用社區、小區架空層等平時空置的室內場地,建設乒乓球或羽毛球簡易場館”的建議

  新建居住區嚴格落實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全民健身設施場地設施的要求,體育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已建成居住區無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或現有場地設施未達到規劃指標要求的,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場地設施。

  三、關于“室內場館在時間利用分配上向青少年傾斜,鼓勵社會力量開辦體育類培訓班,在場地使用上給予支持保障”的建議

  全市公共體育場館向青少年實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全年開放時間不少于220天,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35小時,雙休日、國家法定節假日、全民健身日、學校寒暑假期間每天開放時間不少于8小時。全市各級各類體育協會、體育培訓機構等開設了各種項目的體育類培訓班,使用的場地采用與公共體育場館簽訂租賃合同和自建場地等多種模式提供,為全市青少年提供了多種選擇。

  感謝貴委對我市體育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7月28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