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對市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00號建議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7-28     來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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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關于攀枝花市爭取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國家試點的建議》(第100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爭取國家和省級醫保、財政部門支持,將攀枝花市納入長期護理保險國家試點以及開展試點先后順序”的建議

  (一)國家對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的安排部署。為妥善解決失能人員長期護理保障問題,2016年6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用1-2年時間,在上海、重慶、成都等15個城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簡稱“長期護理保險”)試點。長期護理保險被視為繼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5項社會保險之后的“第六險”,基于這個險種從理論研究到運行實踐所涉及的領域較廣且專業問題非常復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吉林、山東兩省確定為重點聯系省份,直接指導其試點工作,后經批準這兩省的試點城市從長春、青島兩市擴增到了通化、濟南等22個城市。至2017年底,全國長期護理保險國家試點城市共計35個。2020年9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在總結2016年以來試點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印發的《關于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除原35個城市繼續試點外,其他未開展試點的省份每省確定1個城市試點(共49個,四川省依然只有成都市);《指導意見》要求:未經國家醫保局和財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擴大試點范圍。

  (二)所做的爭取工作。2019年初,攀枝花市機構改革結束后,新組建的市醫保局就利用到省醫保局匯報工作和參加會議的機會,多次表達希望省局在適當時候將攀枝花市推薦為國家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城市的愿望。2019年4月,市醫保局與承擔攀枝花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經辦業務的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一起赴成都市考察學習,了解長期護理保險啟動實施前的相關準備工作,學習籌資辦法、待遇標準、失能評估等政策規定及第三方經辦業務的經驗,并結合實際撰寫了攀枝花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呈送有關領導。2020年9月,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于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印發實施后,包括攀枝花市在內的省內部分市州陸續又向省醫保局表達希望試點的愿望。2020年11月19日,在成都召開的“全國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培訓會”上,國家醫保局領導對全國不少地區希望納入試點的訴求做了回應:“基于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一些關鍵性問題(如:制度的覆蓋人群范圍、籌資環節的醫保統籌基金劃入比例和財政資金投入份額、待遇環節的失能評估標準及落地操作等)在此前的35個試點城市中還存在較大的差異和分歧,尚未達成共識,有的問題各地不同領域專家之間也有針鋒相對的觀點,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國許多城市的醫保統籌基金面臨嚴重支付壓力、地方財政收入也大幅度減少,因此,國家醫保局的意見是不再新增試點城市,由49個試點城市探索出可供復制到全國的經驗后,將一步到位全面推開。希望各地理解并服從國家醫保局的試點工作部署,不要再提出納入試點的申請,也不要自行試點”。

  雖然攀枝花市不能被納入國家長期護理保險試點,但醫保部門近年來一直積極主動作為,提前在做相關基礎工作。下一步,市醫保部門將密切關注國家、省關于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的安排部署及成都市試點工作的推進情況,繼續做好啟動實施前的相關準備,一旦上級部署該項工作,就立即組織實施。

  感謝您對全市醫保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