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對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第55號建議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7-26     來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搭建市級第三方能源數字化管理和咨詢服務平臺,為政府和企業提供雙碳全方位服務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完善地方碳排放權交易相關法規,參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對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規范,具體活動包括碳排放配額分配和清繳,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等。”的建議

  2011年,國家發改委同意設立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7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2016年福建和四川開始建設地方碳市場。2021年7月16日,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正式上線。2021年2月1日,生態環境部頒布實施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由生態環境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建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機構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機構,組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我局負責配合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落實相關具體工作,對我市重點排放企業的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等工作開展監督管理。

  二、關于“完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建立地方性交易中心。為企業提供掛牌交易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項目平臺或積極對接現有碳排放權交易機構,如四川聯合環境交易所。”的建議

  我國于2012年開始簽發CCER碳信用,2017年3月,國家發改委暫停新CCER的申請受理,但已備案的CCER項目仍然可以交易。據悉,受生態環境部委托,北京綠色交易所正在開展全國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的建設工作,生態環境部正在制定《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技術規范。我局將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管理要求,協助企業積極對接相關平臺和交易所,推動我市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健康有序進行。

  三、關于“強化碳排放約束,實施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向行政區域內的重點排放單位分配規定年度的配額,分配方式基于實際產出量,并對標行業先進碳排放水平,體現獎勵先進、懲戒落后的原則。”的建議

  根據《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查指南(試行)》(環辦氣候函〔2021〕130號)要求,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等重點排放行業需開展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開展碳排放配額分配和清繳、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核查等相關活動,并進行監督管理。目前我市有重點排放企業7家,已全部完成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發電企業已完成2021年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工作。

  四、關于“為企業碳管理提供專業咨詢服務,督促并協助企業進行碳排放數據管理,提供碳市場與碳交易等服務咨詢,促進企業進行碳管理制度建設,滿足企業在低碳、綠色領域的具體業務需求。組織對地方政府、相關企事業單位舉辦的線上、線下低碳教育培訓和講座。”的建議

  一是加強服務指導,多次積極對接技術服務機構和上級部門,深入重點排放企業,了解企業在交易、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及核查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及困難,現場答疑釋惑,做好跟蹤服務指導工作。

  二是強化學習培訓,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截至目前,組織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人員和重點排放企業具體負責人員參加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及科研技術機構舉辦的培訓4次。

  五、關于“根據政府或企業集團碳管理系統建設及運行的需要,推動各項低碳信息化系統建設(碳排放報送,注冊登記系統,交易系統,碳資產管理系統),用能權注冊登記交易系統以及城市能源智慧管理平臺。”的建議

  隨著碳排放交易工作的深入推進和各項管理制度機制的逐漸完善,我局將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及市統計局探索建立全市低碳信息綜合平臺。依托統計部門聯網直報平臺、大數據中心和攀枝花市智慧城市運營中心等數據信息平臺,整合全市數字信息資源,結合企業能源消費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充分調研了解企業具體需求,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實情的低碳信息平臺,助力我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推進。

  六、關于“探索建立碳中和“綠名單”和違規“黑名單”激勵約束機制。重視培育綠色低碳產業和發展低碳技術工作,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的技術研發和應用水平。積極推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技術發展,組織開展CCUS相關技術研究和試點示范。”的建議

  一是2021年印發的《四川省積極有序推廣和規范碳中和方案》中提出,對于市場投機、炒作、欺詐等失信行為,將強化社會監督,構建碳中和信息定期披露機制,探索建立碳中和“綠名單”和違規“黑名單”激勵約束機制,加強與四川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綜合管理平臺數據共享互通,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加強工業綠色低碳發展頂層設計。深入研究重點行業及工業整體碳排放基本情況、發展趨勢及碳達峰路徑,起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優化傳統產業結構。嚴格控制高耗能產業盲目擴張,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推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積極培育壯大新能源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等產業。組織實施《智能光伏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持續引導光伏產業智能創新升級和行業特色應用。

  三是國家生態環境部積極推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以下簡稱CCUS)技術發展,組織開展CCUS相關技術研究和試點示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明確提出“開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重大項目示范”。我局按照有關工作要求,積極對接科研院所,圍繞CCUS開展政策標準與技術規范的學習交流,推動相關技術在我市的推廣應用。

  七、關于“開展綠色金融服務,整合金融資源、優化融資結構、強化財金互動,有序推進綠色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和綠色信托。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優勢產業領域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的建議

  一是提升綠色信貸投放規模。引導金融機構完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加大綠色低碳轉型信貸供給,穩步推進綠色金融財金互動,截至一季度末,全市綠色貸款余額129億元,較年初凈增6.91億元,同比增長29.41%。

  二是優化綠色金融投放結構。引導銀行機構開展綠色金融專項行動,持續加大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生物多樣性和自然生態保護等綠色經濟的信貸支持,增加對中長期綠色信貸的有效供給。做好綠色項目推介,加強央行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和“川碳快貼”等政策工具的運用,持續優化銀行機構綠色信貸投放結構。

  三是爭創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會同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做好省級金融支持綠色低碳轉型創新試點申建工作,圍繞“探索多元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轉型產品和服務體系”,強化綠色金融運營能力建設。

  四是充分發揮產業基金作用。積極引導攀枝花綠色循環產業投資基金,通過股權投資、資產管理等方式,鞏固優勢產業,扶持重點企業,提高攀枝花釩鈦等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構建綠色循環產業鏈,助推攀枝花產業提質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五是助推綠色企業上市。持續挖掘和培育綠色企業,制定實施梯次培育計劃,加快市水務集團、東立科技、睿恩光電等已進入上市程序企業培育,力爭在2024-2025年左右進入企業上市的爆發期;推動目倫科技、泓巖科技等潛力型企業擴大產能和營收,力爭盡快達到資本市場門檻。

  六是助推優質企業發債。支持攀鋼、市國投集團等大型企業儲備綠色項目,并發行綠色債券。鼓勵安寧股份等上市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新建項目建設。今年1-5月,全市已取得債券融資20億元。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