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對市十屆人大八次會議第37號建議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12-17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基層家庭醫生簽約醫保的建議》(第37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及時調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醫保政策,將家庭醫生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的建議
(一)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納入醫保報銷。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要求,為進一步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市醫保局經較長時間調研準備、學習借鑒外地經驗,并在充分征求我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意見建議的基礎上,于2020年底印發《攀枝花市基本醫療保險二類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補助實行按病種結合人頭付費試行辦法》,規定:從2021年1月起,對我市基本醫療保險二類門診特殊疾病付費方式進行改革,同時將具有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且與二類門診特殊疾病患者簽約的服務納入我市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按“攀枝花市基本醫保二類門診特殊疾病患者家庭醫生簽約醫保付費服務包”內容提供服務的,醫保統籌基金按100元/人·年的標準將簽約服務費支付給簽約定點醫療機構,患者本人不支付費用。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于2月下旬印發了業務經辦《實施細則》,并于3月中旬召開政策解讀及業務經辦的培訓會。目前,市、縣(區)兩級醫保經辦機構正在有序推進該項政策的具體實施工作。
(二)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內容,自2009年啟動以來,一直被納入各級民生工程或民生實事,各級財政部門已按照服務項目和經費標準足額安排了轉移支付資金預算,建立健全了經費保障制度,并明確了各級財政部門的分擔比例。我市按照國家、省級要求,持續為全市城鄉居民免費提供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市縣兩級財政已足額配套了資金,居民在享受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時,不需要個人支付任何費用,故不宜再將該項目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二、關于“拉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的差距,基本門診則執行最低收費和最低醫藥費用自付比例”的建議
為支持分級診療工作,鼓勵參保人員小病到社區、大病進醫院,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以來,經過數次政策調整,現行住院費用報銷政策,無論是統籌基金支付參保人員住院費的起付線標準還是政策范圍內費用的報銷比例,都已適當拉開了不同等級醫療機構之間的差距,定點醫療機構級別越低,起付線標準越低,報銷比例越高。職工醫保50歲以下參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報銷其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的起付線標準為:三級醫療機構700元,二級醫療機構400元,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200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150元;報銷比例:40歲以下、40—55歲、55—70歲、70歲以上的三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分別為80%、87%、93%、95%,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報銷比例在三級醫療機構的基礎上增加3個百分點。城鄉居民醫保起付線:三級醫療機構為800元,二級為600元(其中縣級醫院為400元),未定級醫療機構為400元,基層醫療機構為100元;報銷比例根據參保人員繳費檔次和醫療機構級別確定,參保人員政策范圍內住院費報銷比例分別為:三級醫療機構63%、70%,二級醫療機構75%、80%(縣級醫療機構為80%、85%),未定級醫療機構80%、85%,基層醫療機構95%。同時,現行醫療服務收費的定價原則也是:同樣的醫療服務項目,醫院等級越低其收費標準也越低。這些醫保政策規定,一定程度體現了“參保人員到基層醫療機構就醫比到高等級醫療機構就醫個人負擔要輕一些”的政策導向。
感謝您對全市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