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落實政府投資責任緩解縣區發展壓力的建議》(第038號建議)的答復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1-06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X、XXX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進一步落實政府投資責任緩解縣區發展壓力的建議》(第038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現行財政體制與支出責任
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市以下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攀府發〔2018〕7號)規定:納入市與區共享范圍的金融保險業增值稅、環境保護稅、水資源稅,市與區按50:50比例分享,其余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10 個稅種的地方部分,按屬地實行市與區35:65 比例分享。
對于政府間支出責任的劃分,中央、省已對18項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進行了明確,其他方面的支出責任劃分正在逐步推進。然而,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政府投資領域的責任劃分尚未明確,這也是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難點問題。就攀枝花而言,市本級雖然下移了部分政府投資責任,加重了區級投資壓力,但市本級也背負了同樣的壓力,目前,市本級政府債務率和隱性債務率普遍高于縣(區),這說明市本級承擔了大量的政府投資責任。
東區作為主城區,相對于其他縣(區)承擔了更多的城市發展支出責任,客觀上投資壓力大于其他縣(區)。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東區財政運行處于歷史上最困難的時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民生保障、城市發展等方面的支出責任增加外,還有收入增長乏力、財力規模偏小、調控空間有限等方面的短板,這些問題有待我們共同努力加以解決。
二、市對東區的支持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為支持東區經濟社會發展采取了三方面的措施。一是體制支持。在堅持財力下傾的前提下,提高了區級分享比例,比如:稅收分享比例市與區由50:50調整為35:65,土地出讓收入區級分成部分提高到80%,增強了區級的統籌發展能力。二是政策支持。市里結合東區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在獨立工礦區轉移支付、地方政府債券、特殊轉移支付等方面,加大了政策研究力度,為爭取上級對東區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創造了條件,應該說,東區受益匪淺。三是工作支持。近年來,市與區上下聯動,加強對東區工作的指導,比如:就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造成東區負擔過重的問題,多次會同東區財政向財政廳匯報溝通,力求這一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目前,這一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市級財政還將繼續加大對接力度。
三、下步工作措施
對于東區投資責任重、發展壓力大的問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帶隊到財政廳對接工作,實事求是地反映了包括東區在內的財政運行現狀,懇請上級給予我市更大力度的資金和政策支持,隨后,市財政局又多次到財政廳溝通落實,有的請求事項得到了初步落實,比如:省里在分配特殊轉移支付、抗疫特別國債、赤字國債時,給予了東區很大的傾斜。
下一步,市財政將會同東區認真研究財政運行存在的問題,擬采取兩項針對性的措施:一是結合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以及下一輪財政體制調整,統籌考慮東區支出責任過重的問題,給予資金和政策的支持;二是繼續反映東區承擔的央企分離辦社會職能造成運行困難的問題,力爭上級在原補助基數的基礎上,建立正常增長機制,保持基層財政穩健運行。
感謝你們對財政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財政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