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對市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第46號建議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6-15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將生活垃圾處理費和餐廚垃圾處置費并入污水處理費進行征繳的建議》(第46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市級相關部門根據新形勢出臺新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的建議

  我市現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已不匹配,正在開展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調研工作,待調研工作結束后,結合國家、省最新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相關政策,適時啟動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修訂工作。

  二、關于“制定關于餐廚垃圾處置費的收費政策”的建議

  餐廚垃圾是生活垃圾的一部分,在原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里,只對生產經營性單位、個體經營者等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進行了規定,未專門明確餐廚垃圾處置費的收費標準,下一步,餐廚垃圾處置費標準制定將與生活垃圾處理費標準修訂同步進行。

  三、關于“將‘兩費’并入城市污水處理費一并予以收繳”的建議

  一是市水務集團收費系統目前不具備相關功能。水費、污水處理費是根據用戶用水量為計費依據實現收費,垃圾處理費的收費依據根據相關文件,居民住戶垃圾處理費是按每月每戶6元收費。由于計費計量依據的不同,市水務集團目前的收費系統不支持關聯收費,且計費計量收費邏輯不同,短期內難以實現收費,需對市水務集團收費系統進行功能性開發。二是代為征收垃圾處理費的宣傳解釋工作難度大。市水務集團調整水價工作還未正式完成,在此時間節點代收垃圾處理費會使廣大用戶誤認為水費又加價,宣傳解釋工作誤解多、困難大,可能會造成一定社會維穩風險。

  綜上,建議暫緩由市水務集團代為征收垃圾處理費,待水價調整工作完成后,在社會維穩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再擇機與縣(區)有關部門協商代為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有關事宜。

  四、下一步工作

  將根據國家、省對生活垃圾分類收費相關要求,借鑒先進城市的做法,按照計量收費、差別收費、優惠收費和便于征收對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進行修訂。

  感謝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3年6月15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