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對市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第70號建議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7-31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搭建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平臺,加快構建攀枝花食品安全智慧監管體系的建議》(第70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立上下聯動協同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的建議

  2019年9月,市委、市政府出臺《攀枝花市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責任制實施細則》,明確市、縣(區)黨委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黨政領導干部責任,形成系統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2020年4月,市食安委出臺《攀枝花市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清單》,明確26個市級部門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提出124項工作措施,制定8項工作規程,細化評議考核指標,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衛生健康、城管執法等部門切實履行監管執法職責,教育、發改、交通、住建、旅游、民政、民宗、水務、林業等部門認真履行行業主管職責。全市上下已形成齊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局面。

  二、關于“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數字化轉型”的建議

  針對“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數字化轉型”的建議,市市場監管局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整合監管平臺,強化功能升級。目前,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在使用食品安全監管平臺有:四川省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四川省“互聯網+監管”平臺、川食安溯源平臺、攀枝花食品安全智慧監管平臺、“食安花城”等國家、省、市三級平臺共10余個。根據《第三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示范引領”項目評審細則》,我局制訂實施《智慧監管助推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實施方案》,統籌建設攀枝花市“食安花城”食品安全智慧監管微信小程序,將食品安全“互聯網+監管”模式拓展為“互聯網+社會共治”模式,將原“食安花城”公眾號改版成為全市食品安全綜合性門戶網站,該程序囊括了集成國家、省、市監管平臺的監管端,兼具市場主體信息查詢、有關法律法規查詢、投訴舉報等功能的公眾端,包含冷鏈食品錄入、學習培訓、自查考試等功能的企業端。該平臺可及時歸集、綜合運用相關數據,集中反饋全市食品安全智慧監管工作情況,助推監管效能和水平提升。二是線上線下結合,強化安全保障。針對食品經營C、D級特殊主體,試行《C、D級經營主體的日管控、周排查的管理辦法》,推行“三選一”管理模式,即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包保主體類別及實際情況分別指導“填寫紙質臺賬、線上食安花城記錄、線下簽署承諾書”的日管控、周排查三種模式。運用“食安花城”小程序,結合互聯網技術和信息化手段,以微信提醒方式督促企業落實“兩個責任”提質增效,有效幫助各類經營主體建立起規范完整、簡潔實用的制度規范,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三、關于“創新監管體制機制,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建議

  針對“創新監管體制機制,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建議,市市場監管局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強化監督檢查。市市場監管局以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為契機,聚焦食品溯源薄弱環節,堅持“雙隨機、一公開”飛行檢查與日常監管相結合,實行風險分級監管,加大風險隱患排除力度,筑牢食品安全屏障。二是建立完善機制體制。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落實,我市相繼印發《攀枝花市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動態管理機制》《關于印發學校食堂“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及模板的通知》《關于印發食品經營企業“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及模板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形成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和范本指南,進一步推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以監管體制機制創新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三是社會共治活動促進公眾參與互動。印發《食品經營主體公示模版管理辦法》,對食品安全公示牌提出新要求,包含營業執照公示區、食品經營許可證(備案證)公示區、食品安全暨誠信經營承諾區、監督檢查結果公示區、健康證明公示區、風險等級公示區、“兩個責任”設置情況公示區七個區域。指導生產經營主體主動公示“兩個責任”包保情況及智慧監管“一店一碼”“一校一碼”二維碼,社會公眾可進行信息查閱及投票互動。開展“你點我檢 服務惠民生”“你點我查”等社會共治活動,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督促企業更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四、關于“學習成功經驗,在團餐行業推廣使用‘花城e品’”的建議

  團餐行業推廣使用“花城e品”確實大有裨益,但因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的職能職責和權限所限,無法為商用平臺推廣發布行政命令,要求市場主體必須采用“花城e品”溯源功能代替進貨查驗的其他方式無法可依,且目前具備類似功能的軟件眾多,指定商家使用“花城e品”平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根據與市城建交通集團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市市場監管局將引導“花城e品”所帶食品追溯功能和“食安花城”企業主體進貨查驗功能的深度融合。

  五、關于“強化監督考核,確保食品流通追溯體系運行穩定”的建議

  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條例》的規定,對未按本條例要求落實出具、索取、保存銷售憑證,向省食品溯源公共服務平臺對接或者上傳相關數據等追溯責任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品貯存和運輸服務提供者、食品配送服務提供者等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嚴格落實食品流通追溯體系運行要求,努力推動食品溯源公共服務平臺在我市運行推廣。

  六、關于“壓實主體責任,全面推行‘亮碼經營’”的建議

  2022年,我市西區市場監管局與區農業農村局、區交通運輸局開展協作,試點推行豬肉銷售二維碼公示制度,在豬屠宰加工、農貿市場內開展豬肉追溯體系建設,實現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的無縫對接,持續推進統一樣式、承諾內容、開具方式的“合格證+追溯碼”豬肉質量安全閉環監管模式,但介于當前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全面推行“亮碼經營”不現實,也不具備法律層面依據。市場監管部門將堅持壓實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引導,推動以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為主的追溯體系深入實施,讓廣大生產經營企業切實提高認識,落實進貨查驗等主體責任,引導生產經營企業主動向消費者公開經營主體信息、食品進貨來源、索證索票信息等,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同時持續創新宣傳方式,貼近基層、貼近群眾開展宣傳,增強消費者主動選購可追溯產品意識,擴大可追溯產品消費市場。

  感謝您的建議,也希望您繼續關心支持市市場監管局的工作!

                  攀枝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