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執行我省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收費標準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8-13     來源:四川省財政廳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關于繼續執行我省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收費標準的通知

川發改價格〔2024〕401號

  

交通運輸廳、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為加強對公路路產路權的保護管理,規范涉及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收費行為,確保收取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費有據可依,經研究,我省公路路產損壞、占用(含利用)賠(補)償費標準及有關規定仍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811號)執行。同時,根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的變化,我們也將對相關政策適時作出調整優化。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2024年8月13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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