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執行我省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收費標準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8-13 來源:四川省財政廳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關于繼續執行我省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收費標準的通知
川發改價格〔2024〕401號
交通運輸廳、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為加強對公路路產路權的保護管理,規范涉及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收費行為,確保收取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費有據可依,經研究,我省公路路產損壞、占用(含利用)賠(補)償費標準及有關規定仍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公路路產損壞、占用賠補償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811號)執行。同時,根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的變化,我們也將對相關政策適時作出調整優化。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2024年8月13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劉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