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 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6-06     來源:攀枝花市審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審計局

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

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各縣(區)審計局,市局各科(室)、投資審計中心:

《攀枝花市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已經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攀枝花市審計局

                                    2022419

 

 

                                                                    

攀枝花市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

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市審計機關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發揮審計監督在推進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審計署辦公廳關于印發審計機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四川省審計廳關于印發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攀枝花市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要求,結合我市審計機關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全過程,落實到“八五普法工作各方面,確保法治宣傳教育的正確方向。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扎實抓好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貫徹落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緊圍繞服務“十四五時期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以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為目標,以持續提升審計人員法治素養和依法審計能力為重點,以提高普法實效性為工作著力點,完善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為推動市委“一三三三總體發展戰略實施,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市、建設法治攀枝花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市審計機關法治化水平顯著提升,審計法律規范體系進一步完善,普法宣傳教育機制進一步健全。審計人員法治素養進一步提升,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被審計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接受審計監督的意識進一步深化,自覺遵守審計法律法規、積極支持和配合審計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形成。

(三)工作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市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

——堅持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審計廳要求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審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為全市審計機關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堅持與審計法治實踐深度融合。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依法審計有機融合,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審計立法、審計監督、質量控制、審計整改等工作中,引導全市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實踐中自覺學習、運用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提升法治素養。

——堅持提高普法工作的實效性。堅持問題導向,不斷總結經驗,把握審計機關法治建設規律,結合實際推動審計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理念、機制、載體和方式方法創新,不斷提高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法治宣傳教育對象

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對象是全市審計機關黨員、干部和職工,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和社會公眾,重點對象是全市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

三、法治宣傳教育重點內容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組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學習、模范踐行。結合審計工作開展有特色、接地氣的學習宣傳活動,對習近平法治思想進行全方位宣傳、多角度報道、深層次解讀,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

(二)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深入持久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積極開展憲法宣傳周活動,落實憲法宣誓制度。重點學習宣傳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體和政體、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以及與審計監督相關的規定,學習宣傳國旗法、國歌法等憲法相關法,引導審計人員深入了解憲法知識,深刻領會憲法精神,增強憲法自覺,維護憲法權威,全面履行憲法賦予審計機關的神圣職責。

(三)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以黨章、準則、條例等為重點,深入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等黨內法規,把學習掌握黨內法規作為合格黨員的基本要求,列入黨組織“三會一課內容,在考核黨員、干部時注意了解相關情況。注重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使每位黨員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產黨員,第一責任是為黨工作,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四)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廣泛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深刻認識把握民法典的基礎性法律地位。重點學習民法典關于民事活動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等基本原則,民法典關于堅持主體平等、保護財產權利、便利交易流轉、維護人格尊嚴、促進家庭和諧、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以及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動審計機關學習宣傳民法典,推動領導干部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引導全市審計人員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審計工作必須遵循的規范,強化自覺守法的意識,提升解決問題靠法的能力。

(五)深入學習宣傳審計法律法規和審計業務管理制度。突出審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重點是修改后的《審計法》、配套完善的《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通過公開解讀、培訓講解等方式,加大對審計業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宣傳力度,重點做好新制定新修訂制度的宣傳工作。促進全市審計人員全面理解審計法律法規和審計業務管理制度的內容和實質,準確把握審計工作新要求,把思想和認識進一步統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對審計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中,自覺規范審計行為,依法行使審計監督職權。

(六)深入學習宣傳與審計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大力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強化“十四五期間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深入宣傳貫徹與審計工作密切相關的財政法、經濟法、行政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審計項目,引導全市審計人員加強對財政、企業、金融、農業農村、資源環境、民生、經濟責任等各領域法律法規的學習研究,準確理解和把握審計機關履行職能、行使職權的邊界,確保在審計工作中依法辦事,正確適用相關法律法規。

四、持續推進審計法治化建設

(一)健全內部管理制度體系。推動重大行政決策按程序規范實施,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健全審計業務管理、廉政建設、崗位考核和責任追究等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干預審計行為登記報告等配套制度,提高審計制度建設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二)健全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完善從業務部門復核到審理機構審理、從審計組成員到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七級質量控制制度,嚴格執行《攀枝花市審計局審計項目過程與質量控制辦法(試行)》,細化各環節質量控制具體內容,建立與信息化相適應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加強優秀審計項目培育,加大審計質量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嚴格實行重大審計質量問題責任追究制度。積極組織開展優秀審計項目評選,發揮優秀審計項目的示范引領作用,用良好的審計實務引領審計質量全面提升。

(三)積極參與地方法規制度制定工作。在辦理立法征求意見過程中,結合審計中發現的法制不健全、不完善問題,加強對重要法律法規草案的研究論證,提出具有科學性、針對性的高質量意見和建議,發揮審計機關在推進地方法規制度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五、持續提升審計人員法治素養

(一)進一步增強審計機關整體法治意識。積極引導全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依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依照法定職責、權限和程序行使審計監督權,聚焦主責主業,始終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二)堅持抓住審計機關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黨中央、省委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納入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社會發展的能力水平。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納入常態化學習內容,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考勤、法治檔案和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把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作為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力度。健全日常學法制度,創新學法形式,拓寬學法渠道,通過一月一培訓、支部會等方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推動經常性學法不斷深入。發揮專門培訓作用,把法治教育納入審計干部業務培訓計劃。

六、推進普法與依法審計有機融合

        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全市審計機關要緊緊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市委“一三三三總體發展戰略布局,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積極推進《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和《四川省十四五國家審計工作規劃落實落地。立足新發展階段,深刻認識、準確把握新時代依法審計新要求,做好政策落實跟蹤審計、財政審計、國有企業審計、金融審計、農業農村審計、資源環境審計、民生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督促審計查出問題全面整改落實等各項工作,聚焦主責主業,自覺融入大局、主動服務大局,努力推動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認真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考慮歷史情況,著眼長遠發展,準確界定責任,力求審計結論客觀公正、問題處理實事求是,鼓勵探索創新,支持擔當作為。

(二)加強內部監督管理。教育引導全市審計干部樹立對法律的信仰和對法治的崇尚,保持客觀公正的工作立場保持對審計事業的忠誠和對審計職業的操守。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市縣兩級審計機關在審計管理和業務開展時遇到的重大情況及問題,必須按規定向上一級審計機關請示報告。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公職律師制度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和規則,提高依法決策能力,提升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加大審計結果公開和審計整改情況公告力度,提高審計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廣泛性。

(三)加大對被審計單位的普法力度。全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要堅持依法審計,不超越審計監督職權開展工作,不逾越邊界、不介入管理,以實際行動向被審計單位展示審計人員依法審計的良好風貌。利用審計進點會、審計報告征求意見、審計結果公告和審計整改檢查等環節積極向被審計單位宣傳國家政策,講解審計法律法規。推進法律進機關、進企業、進單位,努力爭取相關部門單位理解、支持和配合,為審計工作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七、著力提高普法實效性

(一)創新普法宣傳方式。結合審計工作實際,針對審計人員業務需求,創新普法內容和方法手段,提高普法質量。加強新媒體新技術的運用,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審計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日常宣傳教育與重大節日、紀念日、重大法律法規頒布實施和“12·4”國家憲法日等主題活動的結合,體現宣傳教育的豐富性;充分運用辦公場所電子顯示屏和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等,推送審計法治宣傳教育內容,提升宣傳教育的便捷性;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和網絡媒體開展審計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

(二)增強審計機關普法力度。要暢通和規范廣大審計人員參與普法的途徑,保障審計人員參與各類法治教育培訓的權利,充分發揮審計業務骨干的帶動作用。通過舉辦法治講座等活動,對典型案例進行解讀,激發審計人員學法守法的熱情和積極性,推動普法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認真總結和推廣市縣兩級審計機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和帶動作用,推進法治宣傳教育不斷深入。

(三)把普法融入行政復議、信訪工作中。在辦理復議、信訪案件過程中實行實時普法,加強釋法析理,引導申請人依法維權、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加大以案普法力度,進一步健全以案釋法制度,針對典型案例向公眾進行法律解讀,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導作用。

八、工作步驟和安排

全市審計機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從2021年開始實施,至2025年結束,分為3個階段:

(一)準備啟動階段(20224月底前)。市縣兩級審計機關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法治宣傳教育規劃或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縣(區)審計局的規劃或方案于20224月底前報市局法規和內審監督指導科備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25月至2025年上半年)。市縣兩級審計機關逐年制定工作計劃,及時部署、落實措施、抓好指導、強化督促,突出年度工作重點,確保規劃的全面貫徹落實。2023年,市局將根據要求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中期檢查。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根據督導檢查情況查漏補缺、進行整改。

(三)檢查驗收階段(2025年)。市縣兩級審計機關按照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開展自查和總結。各縣(區)審計局的總結于20259月底前報市局法規和內審監督指導科。2025年下半年開始,市局將按要求對縣(區)審計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通報。

九、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縣兩級審計機關要堅持科學規劃、統籌部署,健全工作機構,將法治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建立定期會議、工作督查等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切實加強對審計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檢查。市縣兩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要求,認真履行普法領導責任。

(二)落實普法責任制。市縣兩級審計機關要持續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有效落實,完善普法責任清單制度,重點將新修改審計法普法工作貫穿于審計項目實施的各個環節,使審計人員在審計執法、普法的同時不斷提高自身法治素養和依法審計能力。審計機關所屬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等媒體要自覺履行普法責任,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加強評估檢查。市縣兩級審計機關要對普法工作開展情況、工作成效開展綜合評估,健全評估指標體系,提升評估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加強本單位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開展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重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并對工作突出的進行通報表揚。及時總結、推廣經驗,推動普法工作落實到位。

(四)加強經費保障。市縣兩級審計機關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加大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經費的投入,完善法治宣傳教育設施設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和公民參與審計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保證工作開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