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孕產婦住院分娩免費服務項目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7-30 來源: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財政局,各相關醫療保健機構:
根據《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人力資源聚集的十六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委辦發〔2021〕5號)的要求,現將《攀枝花市孕產婦住院分娩免費服務項目實施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攀枝花市財政局
2021年7月20日
攀枝花市孕產婦住院分娩免費服務項目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制定依據。根據《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人力資源聚集的十六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攀委辦發〔2021〕5號)的要求,為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生育意愿,促進孕產婦住院分娩,保障婦女兒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實施對象。
(一)基本條件。在本市鄉鎮衛生院及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分娩的、夫妻雙方均為攀枝花戶籍且符合生育政策的孕產婦。
確需轉診至省級醫療保健機構分娩的夫妻雙方均為攀枝花戶籍符合生育政策的危重癥孕產婦。
全市建檔立卡脫貧人口在過渡期內住院分娩費用仍按原有途徑解決。
(二)生育時間。2021年6月12日零點以后分娩的孕產婦。
第三條 服務項目。免費服務項目包括住院分娩基本護理、常規檢查、助產服務、基本用藥(見附件)以及在產科、ICU的合并癥、并發癥處理所需的合理治療、檢查和用藥。非合并癥、并發癥的原有基礎疾病及后續康復服務不納入服務項目。孕產婦住院分娩費用在醫保、商業保險等報銷后剩余部分由項目給予補助。
第四條 申報資料。
(一)在本縣(區)定點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提供孕產婦本人及丈夫戶口簿、身份證、醫保卡等有效證件和復印件。
(二)非本縣(區)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提供孕產婦本人及丈夫戶口簿、身份證、醫保卡、銀行卡等有效證件和復印件、住院結算發票、住院費用清單。
(三)孕產婦原則上應在戶籍所在地定點醫療保健機構分娩,確需在我市其他縣(區)分娩的應由縣(區)級定點醫療保健機構開具轉診單。跨縣(區)居住的孕產婦持居住證(或房產證)和符合《攀枝花市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方案》要求需要轉診至上一級助產機構分娩的高危孕產婦可不開具轉診單。轉診至省級醫療保健機構分娩的由三級醫療保健機構開具轉診單,其余未開具轉診單的孕產婦按照醫保政策規定報銷,不享受住院分娩免費服務項目。
第五條 經辦機構。各縣(區)設立項目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項目日常事務,辦公室原則上設在各縣(區)婦幼保健院。
第六條 服務程序。
(一)在本縣(區)定點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推行“一站式”費用結算。即孕產婦入院時,由定點醫療保健機構墊付住院分娩免費服務項目費用。項目辦公室定期與定點醫療保健機構結算。
(二)非本縣(區)及轉診至省級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的孕產婦,需在住院2日內報告戶籍所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分娩后3個月內將申報資料報戶口所在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相關資料報縣(區)項目辦公室,項目辦公室按照相關程序審核后,將該孕產婦住院分娩所應享受的補助資金撥付至孕產婦的銀行卡。
第七條 項目資金。住院分娩免費服務項目資金納入市級財政預算。
第八條 項目公示。增加項目的透明度,加強宣傳,接受社會監督。各醫療保健機構要在門診和住院處設立醒目公示欄,公布住院分娩補助政策,包括基本服務項目、補助程序、就醫、結賬流程以及住院費用報銷情況。
第九條 法律責任。實施對象、醫療保健機構提供虛假材料,騙取項目資金的,工作人員失職瀆職造成項目資金損失的,將依規依紀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十條 附則。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攀枝花市孕產婦住院分娩免費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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