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 “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及“”十四五“工作規劃”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8-18 來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1.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完善。建立城鄉低保、特困人員
供養標準隨經濟發展自然增長機制,臨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十三五”期間,連續四年調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低限。截至 2020年,全市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 610元/月·人,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 410元/月·人,分別比 2015年末增長 39%和 51%。完善城鄉低保分類施保辦法,采取城鄉統一、分類救助的方式,以城市 500元/月,農村 310元/月標準為基數,對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因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殘疾、年老、未成年、就學、失獨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重點困難人員,分別增加 15%—100%的生活救助,提高救助水平。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低限不再區分集中和分散供養標準,統一為不低于城鄉低保標準低限的 1.3倍,且不低于現行標準。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提高為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提高為每人每月不低于 580元,分別較首次確定的標準增長 25.6%、6.8%;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低限調整為一檔(全護理)每人每月不低于 120 元,二檔(半護理)每人每月不低于 80 元,三檔(全自理)每人每月不低于 50 元,分別較首次確定標準增長 50%、60%和 150%。截至 2020 年 12 月,全市現有城鄉低保人員 13867 戶 27598人(其中:城市低保人員 4483 戶 6238 人,農村低保人員 9384戶 22360 人),供養特困人員 2965 人(其中:城市 402 人,農村2563人)。“十三五”期間,爭取中央省級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 4.61 億元,全市城鄉低保累計支出 4.88 億元,供養特困人員累計支出 1.28 億元,臨時救助累計支出 3217 萬元。
2.扎實兜住兜牢脫貧攻堅兜底保障網。實施社會救助兜底脫
貧行動,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強化基本生活保障,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后返貧人口、新增貧困人口、未參加失業保險農民工中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納入農村低保。對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 參照單人戶納入農村低保,對其家庭不再進行經濟狀況核對,實行動態管理。科學核算家庭收入,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后給予原則上不超過 12 個月的漸退期,實現穩定脫貧后再退出低保范圍,促進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積極就業,鞏固兜底保障脫貧成果。截至 2020年 12月,全市 11694名建檔立卡貧困對象納入低保兜底,占建檔立卡貧困總人數的 26%。
3.健全完善殘疾人服務體系。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實現應補盡補、應退盡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由2016年的60元/人·月逐年提高到2020年的100元/人·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2020年底標準為一級80元/人·月,二級50元/人·月。“十三五”期間,全市共為5692人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為 9971人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共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資金5884.4萬元。開展全國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綜合創新試點,依托西區格里坪工業園區規劃建設了攀枝花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園,先后制定《關于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實施意見》《關于開展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綜合創新試點工作方案》《關于加快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園建設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推動西區與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研究中心、省康復輔助器具技術服務中心合作,全市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實現了從無到有的突破。積極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聯合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下發了《攀枝花市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投入資金770萬元,對仁和區布德敬老院、米易縣彎丘敬老院、鹽邊縣永興敬老院3所農村敬老院實施改造,打造區域性失能失智集中照護中心,投入資金120萬元在東區建設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站,投入資金100萬元,與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精神衛生中心)合作建設全市失智失能醫養中心及指導中心。
4.合力構建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強化機制建設,相繼出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等 10 余份兒童保障服務和救助保護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26 個有關職能部門(單位)為成員的兒童關愛保護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構建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網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 1 名專兼職人員擔任兒童督導員,村(居)民委員會設立 1 名由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大學生村官或者專業社會工作者等人員擔(兼)任的兒童主任,給予全市所有兒童主任 100 元/人·月補助。落實保障政策,建立并落實孤兒生活標準自然增長機制,連續兩次增長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保障費,對重度殘疾兒童按照城鄉低保家庭 200 元/人.月、城鄉低收入家庭 100 元/人·月、普通家庭 50 元/人·月的標準給予幫扶,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家庭的兒童,按規定實施臨時救助,分類下撥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度殘疾兒童幫扶資金 1500 余萬元,幫扶兒童近 4萬人次,為困境兒童參保 1 萬余人次,全面兜底保障 5 類困境兒童需求。實施關愛項目,先后實施“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養治康教”“百鎮千村·助愛牽手”等關愛服務項目,打造“陽光‘童’行”夏令營項目品牌,共投入資金 152萬元,為 970 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解決就醫就學等困難。
(二)基層社會治理能力顯著增強。
1.推進基層治理機制創新。編制《攀枝花市“十三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規劃》,推動出臺《攀枝花市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攀枝花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印發《關于開展社區減負提升社區治理水平的實施意見》,抓好鄉鎮服務能力和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深化改革。圓滿完成全市 132 個居委會和 349 個村委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頒證和數據校核。建成全國首家地級市整體上線的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實現了市、縣(區)、街道(鄉鎮)、社區四級全覆蓋,全面實行無紙化審核審批,累計辦理服務事項50萬余件。
2.加強社區綜合服務建設。創新提出“平安和諧、便民利民、文明祥和、民主法治、環境優美、組織健全”六大特色社區建設,建成同時具有六大特色的綜合性高水平社區28個、具有至少一個特色的典型社區54個,分別占全市社區總數的21%、41%。將法治示范創建融入社區治理,共創建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5個、全國農村社區治理實驗區1個、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7個、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單位及和諧社區示范單位9個、四川省依法治村 (社區)示范單位 2個。實施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補短板”達標工程,推動實施社區辦公用房面積不低于 400 平方米、活動場所面積不低于 400 平方米的“雙四百”工程,累計投入社區建設資金 1.2 億元,新建和改擴建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項目 24 個,新增設施面積 14.5 萬余平方米,實現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 100%,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達 32 平方米。開展全省城鄉社區治理示范創建,成功申報東區東華街道和陽城社區等6個社區為2020年全省城鄉社區治理試點單位,爭取省級補助資金420萬元,指導仁和區投入1200萬元開展全國農村社區治理試點。
3.推進基層民主自治。健全民主協商,印發《攀枝花市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協商提高社區治理水平的實施意見》,廣泛開展城鄉社區協商實踐,有效保障城鄉居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十三五”以來,全市各社區針對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矛盾糾紛調解等開展協商4.5萬余次,參與人數46萬余人次。提升民主管理,健全黨建引領的群眾自治機制,進一步落實民主議事、民主評議、民主監督等制度,暢通民意反映渠道, “十三五”以來,全市召開村(居)民會議3600余次,村(居)民代表會議1.2萬余次。完善民主監督,在全市所有村(社區)均設立了固定的公開欄,進一步規范公開的內容、時間、形式和程序,做到重大事項及時公開,一般事項按時公開,黨務、政務、財務、事務全方位公開和拓展,全市建立村(居)務公開欄704個,村(居)務公開次數4.1萬余次。規范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突出簡易、科學、特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融合,充分發揮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在城鄉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各村(社區)建立紅白理事會以來,全市辦理紅白事項整體較以前下降約32%。大操大辦、攀比炫富、奢侈浪費的現象減少,婚娶高價彩禮、人情禮金名目繁多等不正之風逐步得到遏制。
4.高質量完成全市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全市減少鄉鎮(街道)11個,完成省定任務數220%。減少村119個,減幅34%;減少社區27個,減幅22%。減少村民小組694個,減幅30%;減少居民小組198個,減幅19%。調整后,全市鄉鎮(街道)49個,其中:鄉鎮38個,街道11個;村(社區)336個,其中:村230個、社區106個;村(居)民小組2443個,其中:村民小組1632個、居民小組811個,有效解決了全市鄉鎮(街道)、村(社區)、村(居)民小組面積、人口差距較大、整體偏低的問題。全面完成全市第十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
5.社會組織規范有序發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852個,基本覆蓋了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等各個領域,門類齊全、覆蓋廣泛,每萬人社會組織達6.9個。
6.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加快發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428人,其中助理社會工作師325人,社會工作師103人。“十三五”期間,先后組織申報“天府銀齡”“ 童伴之家”等社工項目40余個,累計向上爭取項目資金370余萬元。全市登記和標識志愿服務組織28個,在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注冊志愿者17.3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4.06%,注冊志愿服務支隊66個、志愿服務大隊192個、志愿服務隊538個。
7.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十三五”期間,全市各慈善組織接受捐贈6740.54萬元(其中,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捐贈資金1124.07萬元,捐贈物資折價621.71萬元)。連續3年開展“中華慈善月”活動。持續開展“慈善•福彩幫困助學”活動,累計幫助1427名貧困學生圓夢校園;開展“慈善情暖萬家•新年關愛慰問活動”,惠及774戶困難群眾;開展“社會愛心、扶危濟困”活動,惠及4793人;“壹家人溫暖攀枝花”溫暖包發放活動,惠及3556人。首次攜手騰訊公益上線99公益日募捐項目4個。市慈善會開展的“在同一片藍天下﹒慈善助學助醫項目”、“12349”居家養老服務平臺在2017年開展的首屆“巴蜀慈善獎”評選表彰活動中分別榮獲“十佳慈善項目”獎。
(三)基本社會服務效能不斷優化。
1.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堅持政府主導、市場參與,采取“社會主辦、政府補助”方式,在現有設施基礎上,依托社會力量建設各類公辦民辦養老機構床位、城鄉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全市養老基礎設施建設得到大幅提升;實施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省級養老機構建設和服務標準化、規范化,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3 項改革試點,推動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協同發展,形成了公辦和民辦互相補充,社會和政府攜手推進的工作模式。目前我市養老服務正從全面針對特殊困難老人的補缺型福利服務,向所有老年人的民生服務轉變;養老服務形式正從機構集中照料為主向居家、社區、機構多層次、體系化發展轉變;養老服務發展機制正從政府舉辦為主,向放開市場、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競相發展轉變。養老服務呈現“組合化”“全齡化”“標準化”“多樣化”“智慧化”發展,向高質量發展邁進,養老服務發展走在全省最前列。一是整體規劃,政策和資金保障。編制《攀枝花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2013~2020 年)》《攀枝花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老齡事業和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敆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等系列文件,制定了養老床位建設一次性補貼、養老床位運營 100—300 元補貼等具體支持政策 29 條,明確了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具體支持項目;先后投入資金 1 億余元發展養老服務,其中 1400 余萬元建設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和實施公辦養老機構床位提升改造,1500 余萬元為困難老年人購買居家養老服務,7000 余萬元支持民辦養老床位建設、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建設,300 余萬元支持養老機構床位運營,100萬元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二是社會力量參與,居家社區機構協調發展。引進國際知名養老品牌臺灣敏盛長輩照護中心、國內知名合美壹家等養老企業,開辦了金域陽光養護院、普達頤養護理院、合美家醫養護理院等養老機構。依托社區平臺,通過“互聯網+”,融合“線上提供信息+線下實體服務”,形成“日間照料+小微機構+上門服務”“社區+社會組織+互聯網+養老服務”模式,培育標準化建設、規范化管理養老服務企業。三是實施三大工程,提升服務質量。實施養老服務基礎建設工程,按照城鄉一體、均衡發展的總體要求,補齊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短板,完善農村敬老院和自然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有公辦養老機構 29 家,實現城鄉全覆蓋;民辦養老機構從無到有,跨越式發展到 33 家;養老服務場所64 家;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擁有床位數 40 張,每年來攀康養的候鳥老人超過 15 萬人次。實施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建立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教育機制,累計培訓養老管理、護理人才2500 余人次。鼓勵養老服務機構面向國內外招聘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和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累計引進 50 余名養老護理專業人員充實基層一線崗位。積極參與“攀枝花青鵬人才”“‘情滿金沙’康養優才”“攀枝花英才”等評選活動,對表現優秀、業績突出的養老服務人才給予多種形式的表揚獎勵;實施養老服務質量提升工程,連續三年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聯合應急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指導、精準施策,以“清隱患、防風險、補短板、促達標、轉機制、提質量”為主要任務,著力防范和化解養老服務領域重大風險。
2.健全基本殯葬服務體系。加強殯葬設施建設,推動構建以殯儀館、殯儀服務站提供殯儀服務,經營性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公墓提供骨灰安葬服務的殯葬服務體系。“十三五”期間,投入資金500多萬元,用于市殯儀館綠色標準化環保改造。全面實施綠色惠民殯葬政策,出臺《攀枝花市惠民殯葬政策實施辦法》,對具有攀枝花市戶籍,在攀枝花市去世、火化的城鄉居民減免四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推進殯葬移風易俗,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宣傳資料等傳統渠道和新媒體、新媒介,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深入開展人文綠色殯葬宣傳,落實殯葬服務機構、森林、草原等區域禁燃禁放規定,積極推廣文明現代、簡約環保的殯葬禮儀和治喪方式,引導農村逐步規范散埋亂葬行為。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殯葬服務單位7家,年均火化遺體3800具,年銷售墓穴約1300余座,全市遺體火化數呈逐年上升趨勢。
3.婚姻登記管理不斷規范。健全婚姻管理制度,修訂《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制定和完善婚姻管理服務標準,推進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建立健全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糾錯機制。提升婚姻服務水平,全市5家婚姻登記機關已全部實現集中辦理,有4家達到國家級規范化建設要求,各婚姻登記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婚姻登記政策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十三五”期間共辦理結婚登記40212對,離婚登記21148對,補辦登記1829對,補領結婚證26004對,補領離婚證3526人,婚姻登記合格率達100%。加強信息化建設,全市婚姻登記提供網上預約服務,實現統一在線實時登記,建市以來歷史數據全部補錄,所有館藏婚姻登記檔案實現數字化保存,智能化設備全部配備、人臉識別全面應用。在縣級婚姻登記機關推進設置婚姻家庭輔導室(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室),加強與婦聯、團市委等部門協調配合,共同推動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
4.強化區劃地名管理和服務。一是全面完成攀枝花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共收集地名目錄12882條,入庫地名12370條,與一普相比增加地名7074條,編纂和制作《攀枝花市標準地名錄》《攀枝花市標準地名詞典》《攀枝花市標準地名志》,完成《地名四川.攀枝花篇》人文類紀錄片拍攝。二是做好門(樓)牌上墻率管理工作。及時、準確編制房屋地址信息,依據新編制的地址,共編制門(樓)牌69529塊,制作門(樓)牌63576塊,并規范安裝上墻率達到90%。三是做好道路名稱優化。按照地名命名原則和程序,對我市的15條道路、12座橋梁進行了命名,對全市主城區512條道路名稱、起止點等基本信息進行全面核實。四是加強界線管理。完成第三輪四川省與云南省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對川滇線攀枝花與楚雄段、麗江段全長249.67公里邊界進行聯檢,簽訂《平安邊界睦鄰友好公約》。開展第四輪縣級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完成攀枝花與涼山州間6條市州界線437.03公里、攀枝花市內6條縣區界線298.905公里的聯合檢查工作。
二、存在問題
(一)資金配套不足。社區建設、養老設施建設、社會救助等資金缺口較大,給項目實施、政策落實等造成一定影響。
(二)機制建設不完善。養老服務市場發育不充分,機構養老供給結構不合理,醫養結合機制還需進一步健全,專業護理人才激勵政策落實困難。“三社聯動”機制仍不健全,社區社會組織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承擔公共服務能力有限,汲取資源能力不強,社工專業化作用發揮有限。
(三)基層力量不足。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的審核工作落實在鄉鎮、街道,大多數鄉鎮、街道僅有 1 名民政工作人員,不但要從事社會救助、殘疾人福利、社保辦理等多項工作,還要接受鄉鎮、街道安排的緊急重要任務,且人員更迭頻繁,主動發現和對社會救助對象給予救助的力度不夠,調查核實家庭經濟狀況的途徑有限。
三、“十四五”工作規劃
(一)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
通過開展社會救助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以探索建立完善區
(縣)、街道(鎮)、社區(村)三級社會救助主動發現機制;建立完善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政策措施;鼓勵引導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專業社會工作者參與社會救助服務;社會救助確認權下放街道(鎮)等為切入點,推動建設覆蓋全市、高效便捷的社會救助綜合服務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制度健全、政策銜接、兜底有力的綜合救助格局。
(二)提升養老服務水平。
加快建設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全面推動居家社區機構“三位一體”融合發展,支持養老服務綜合體向“一站多點、醫養融合、養教結合”方向發展;強化居家養老服務,鼓勵老年人家庭進行適老化改造,推動設立“家庭照護床位”,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務機制;推動康復輔具適配,設立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維護(租賃)服務站點;加強為老助老服務,完善社會組織、專業社工、志愿服務聯動機制,建立健全特殊困難老人巡視探訪制度。
(三)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全面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現代化社會組織體制,實現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完善推廣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積極推動市級社會組織孵化園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區)探索建立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成1個建筑面積在600-800平米之間,實際使用面積在400-600平米之間,包含聯合辦公區、督導服務區、會議會客區、宣傳展示區的多功能社會組織孵化基地,
(四)促進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
加快發展專業社會工作, “十四五”期間,每年增長30人,到2025年,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的社會工作人才達到578人。推進志愿服務工作,做好志愿服務登記管理工作。
(五)大力發展慈善事業。
貫徹落實慈善組織登記認定、年度報告和信息公開制度,實施公開募捐資格許可制度,規范公開募捐行為,推動完善慈善組織內部治理,建立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內部管理制度。鼓勵、支持和引導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慈善活動,落實慈善捐贈稅收優惠政策,推薦慈善組織參與慈善表彰獎勵。推動“慈善+社工+志愿者”基層慈善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慈善行為監管,構建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相結合的綜合監管體系。
(六)推進兩項改革“后半篇”文章。
深入推進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結合我市實際,找準群眾最關注最期盼的問題,認真謀劃“后半篇”文章落實舉措,形成持續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加快實現“調適、調順、調優、調強”。構建改革成效監測評估體系。重點從政權建設、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等方面對改革成效進行綜合評估。將評估意見作為創先爭優、試點示范、項目資金投放的重要參考和干部選拔任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七)加強基層群眾自治。
抓實第十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工作,健全村(社區)配套組織,開展村(社區)“兩委”成員培訓。健全城鄉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厘清自治組織權責邊界,制定依法自治工作事項清單、協助辦理工作事項清單、負面工作事項清單“三項清單”和動態管理機制。梳理形成村務公開指導目錄,完善村級民事代辦制度。指導村(社區)制定自治章程,修訂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發揮紅白理事會等基層自治組織作用。開展基層群眾自治示范工程,爭創省級試點。
(八)加強和創新城鄉社區治理。
編制《 “十四五”城鄉社區發展治理規劃》,實施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補短板”達標和“強服務”提升工程,開展城鄉社區治理試點示范創建,爭創省級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區,推進“資金投入、權責對等、資源整合、內生動力、人才培養、共建共享”六大機制創新,完善創新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機制,推進社區工作者職業化體系建設。
(九)推動殯葬改革和殯葬服務設施建設。
加強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優化殯葬設施布局,完善殯葬服務網絡,著力彌補公共服務短板。“十四五”期間,著重對現有殯葬服務設施進行統籌整合,升級改造,同時著眼長遠,規劃布局新建一批殯葬服務設施,推動市儀館新建、市青山公墓二期新建項目和縣級殯葬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實施。推進殯葬改革,科學研判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城鎮化水平和社情民意,積極審慎制定火葬區劃分標準和實施方案,精準劃定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嚴格規范社會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設管理,積極倡導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資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綠色生態安葬方式。
(十)強化兒童關愛保護
健全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網絡,兜牢困境兒童基本保障。實施兒童類關愛項目,開展夏令營、護苗行動、關愛險、輔具租賃服務等“陽光童行”項目,持續開展“百鎮千村·助愛牽手”項目。強化基層兒童關愛服務陣地,加快成立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按照“一站一家一點”思路,在鄉鎮(街道)逐步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整合童夢驛站、童心驛站、童伴之家、兒童之家等資源,在村(社區)建立“童之家”。
(十一)推進婚姻登記機關標準化建設。
加強婚姻家庭輔導室建設,“十四五”期間,擬新建2個婚姻家庭輔導室,配置必要的硬軟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者項目合作方式,免費為當事人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
(十二)健全殘疾人服務體系。
持續實施殘疾人兩項補貼,對接落實四川省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實時調整補貼標準,提高殘疾人保障水平。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工作,加大投入,整合資源,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讓更多的精神障礙患者參與社區康復服務,提高患者回歸社會能力。促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圍繞建設全國獨具特色的以“鈦材為原料的示范性康復輔助器具生產基地”為目標,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自主創新、開放合作,基本形成研發體系健全、產業布局合理、重點產品突出、輻射帶動作用不斷提升的產業體系,建成國家示范性康復輔助器具產業園區和研發生產基地。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