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3-07 來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攀枝花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突破,為全市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是規劃引領重落實。科學謀劃,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法治政府建設五年工作方案。統籌協調,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強化執行,召開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有關問題。二是示范創建見成效。對標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要求和指標體系,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強化宣傳教育,合力推進示范創建各項工作落地落實,經第三方機構書面評審,攀枝花市和仁和區分別入圍綜合示范地區和單項示范項目候選名單。三是督查檢查促規范。以“書面督查+實體督查”的方式開展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督查檢查,檢驗工作成效、傳導責任壓力。四是學法考法強素能。市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19次,全市國家工作人員考法優秀率為95.44%,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政府依法全面履職,全力優化營商環境。構建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在全省率先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目標考核,備案審查各類增量政策措施465份,清理政策措施49143份。創新監管方式,在全省率先實行企業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全市實現馬上辦事項7146項,網上可辦12796項,“一次辦”12970項,行政審批事項承諾時限在法定時限上提速80.48%。稅務線上“知查問辦評”五位一體特色掌上服務作為四川省優化營商環境經驗做法案例在全省交流推廣。強化政務服務監督評價,搭建政務服務滿意度“即辦即評”評價系統,推進“好差評”制度落實落地。2022年,共接受群眾和企業滿意度評價8962.61萬人次,滿意率達99.99%。
(二)完善法規制度體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科學編制年度立法計劃,制定市政府規章立法規劃及2022年政府立法計劃,做好《攀枝花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管理辦法》的起草、征求公眾意見、審查論證等工作,完成《攀枝花市物業管理辦法》《攀枝花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立法調研。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按時完成《攀枝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組織起草、審查論證等工作,兩部條例已于7月28日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批準,并分別于8月15日和9月1日開始施行。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向市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備案規范性文件12件,備案審查市級部門及縣(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23件,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三)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完善依法決策機制,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的通知》(攀府規〔2022〕4號),提高重大行政決策質量和效率。嚴把決策審核關口,依法審核33件重大協議、21件重大行政決策、115件涉法文件,開展涉法事務研判研討88件次,提出意見和建議200余條。加快推進公職律師工作,全市232個黨政機關中,有163個配備公職律師,覆蓋率達70%。
(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7個重點領域整合執法隊伍,實現“多頭管理”向“集中管理”轉變;鄉鎮(街道)承接到位行政權力事項126項,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聘任9名行政執法特邀監督員,加強行政執法社會監督。開展人民群眾最不滿意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承諾整改活動,發布行政執法十大指導案例,持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落實“兩法銜接”機制,全市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8件,公安機關立案88件、不予立案14件、移送原單位8件、在偵案件7件、移交外地1件。健全監督協作機制,公布《攀枝花市市縣鄉三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權責清單》,進一步厘清全市各級行政執法監督機構的職責權限。推進“智慧執法”,積極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方式。持續深化包容審慎監管執法,推行“一目錄、五清單”精準高效監管執法,出臺行政執法包容審慎監管八項舉措,助力全市拼經濟搞建設。
(五)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全面落實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主動接受監督,高質量辦理人大代表建議102件、政協提案174件,按時辦復率、滿意度均為100%。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政務信息22367條,政務新媒體公開有關信息5萬余條。公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共216266件,公開發布2022年攀枝花市行政許可事項356項。深化審計監督,共完成審計項目48個,挽回或避免損失2429萬元。
(六)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加強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全面完成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為98.31%。全市行政訴訟案件共375件(其中,市政府應訴案件10件,無一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確認違法或責令履行法定職責)。規范人民調解工作,全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調解中心建設成效獲得市委、司法廳肯定,全年接待群眾5萬余人次,成功調解矛盾糾紛11711件,調解成功率為99.7%。東區司法局瓜子坪司法所、仁和區司法局同德司法所獲評全省第三批“楓橋式司法所”。
(七)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全面保障人民群眾安全。編制《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十四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攀府發〔2021〕15號),修訂印發我市應急工作手冊和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建立健全28個專項應急預案、17個部門應急預案和8個應急保障預案的預案體系。建成市縣鄉三級救災物資儲備庫(點)28個,成功創建3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成應急救援隊伍128支,共有應急救援人員5000余人,建成97套林火視頻監控、78個林區卡防點、112處智能卡口、16座瞭望塔等預警防控設施。
(八)有效利用現代科技,加快數字法治政府建設。全市電子證照生產率達99.73%,補錄率和簽章率達100%。“天府通辦”分站點共接入應用152個,完成特色專區建設3個,23個事項實現“掌上辦”,在“天府通辦”新增醫療就診、公積金、文體教育等9個主題服務。公安政務服務“一窗通辦”改革成為全省公安系統改革試點。
(九)突出基層導向,切實推進普治融合。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資源,優化公共法律服務,全年辦理公證事項2198件、司法鑒定1202件、法律援助3191件、仲裁41件。壯大普法專業人才力量,全市評選認定法律明白人1556人,1人榮膺2022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1人獲2022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提名)”,遴選83名領導干部、業務骨干以及專家學者、專業人員組建全市“八五”普法講師團暨“法律明白人”培訓師資庫。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雖然我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對照法治政府建設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法治新期待,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營商環境仍需進一步優化,面向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政務服務效能還有待進一步提升。二是行政執法規范度有待進一步提高,部門間的聯動配合、協助查處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大。主要原因是惠企服務方式不夠便捷,形式較為單一,行政執法方式不夠靈活,柔性執法運用不足。
四、2023年工作思路
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為落實省委、省政府對攀枝花發展“兩區三地一糧倉一門戶”的新定位新要求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將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結合起來,進一步增強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政治自覺,準確把握法治政府建設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重點任務,持續提升法治政府建設能力水平,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攀枝花,為全市各項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二)壓緊壓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聚焦“關鍵少數”,積極推進黨政主要負責人年度述法工作,有效提升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嚴格落實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制度。精心組織實施“八五”普法五年規劃和法治政府建設五年工作方案,不斷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
(三)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規范在線咨詢、引導服務,打造更加貼心暖心的政務服務環境。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縱深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執法。加快建設“助企紓困服務專區”,推進惠企政策一鍵直達、免申即享、一網通辦,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四)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持續深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業務指導培訓,督促鄉鎮(街道)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持續推進市縣鄉三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與政府督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相互銜接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五)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以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為契機,狠抓薄弱環節,夯實工作基礎,使創建活動真正成為增強法治觀念、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的重要載體,激發法治政府建設內生動力,不斷把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