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3-04 來源:攀枝花市司法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關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切實以法治助共富、惠民生、護穩定、促發展。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定有力。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及領導干部年度述法、憲法宣誓等工作,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將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持續在學習宣傳貫徹上下功夫、求實效。全年開展市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研讀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24次。二是謀劃部署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研究部署重點工作,解決重大問題。印發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聚焦8項主要任務,細化18條工作舉措,統籌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三是守正創新推進依法治理。市、縣(區)政府機關實現“法治賬圖”全覆蓋,進一步強化權從法來、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崗必依法意識,持續推動解決履職過程中崗不清、事不分、責不明和執法不嚴格、不規范等問題。
(二)法治化營商環境打造成勢見效。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148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311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川渝通辦”,312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省內通辦”,107項政務服務事項與周邊五市州實現“一體通辦”。跑出項目審批“加速度”,探索“大綜窗+小綜窗”模式、組建幫辦代辦隊伍,將501項企業全生命周期、項目建設全流程審批事項納入綜窗受理。拓展“告知承諾+容缺受理”范圍,累計辦理審批事項1000余件。建立“涉企服務臺賬”,辦件承諾時限整體壓縮80%、滿意率達100%。建成4個“天府通辦”分站點特色專區,接入便民服務應用182個。推動電子證照共享應用,全市證照調用率達100%。采用“信用分級分類+雙隨機”監管新模式,累計按程序辦結企業信用修復申請231件,公示各類信用信息1.4萬余條。強化考核“指揮棒”作用,將“落實公平競爭政策情況”作為單獨考核指標納入市級單位2023年度目標任務考評。
(三)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制定2023年度立法計劃,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實效性。健全行政立法工作機制,出臺我市首部程序性政府規章《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序規定》。完成全省首個市州流域保護協同立法《攀枝花市安寧河流域保護條例》的組織起草、審查論證(該條例于2023年11月1日與涼山州同步施行)。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管,市政府(含市政府辦公室)出臺的6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均按規定進行備案,備案審查縣(區)政府、市級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61件,清理市本級行政規范性文件160件(其中,繼續有效32件,擬修改5件,宣布廢止16件,失效107件)。
(四)行政決策公信力執行力持續增強。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機制。修訂市政府常務會議議事決策規則,制定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進一步規范決策流程,提高決策質效,依法作出重大行政決策12件。二是嚴把決策審查關口。編制印發我市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手冊,進一步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審查市本級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協議等涉法文件(事務)111件。三是發揮法律顧問作用。修訂我市法律顧問團管理辦法,發揮法律顧問團參謀智囊作用,為我市科學決策保駕護航。
(五)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入推進。一是提升行政執法質效。部署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鞏固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加強行政執法隊伍教育培訓,組織全市900余人參加通用法律知識培訓考試。以部門自查+集中交叉評查方式評查涉企行政執法案卷2858卷,備案審查重大執法決定130件,制發行政執法監督建議書4份。二是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及人民群眾最不滿意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承諾整改活動,整治行政執法不規范等問題219個,對有關人員提醒談話113人次。三是深化包容審慎監管。推行“一目錄、五清單”精準高效監管執法,26個市級執法部門建立分類檢查事項目錄,公安、生態環保、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重點領域減免、從輕處罰4.35萬余件。四是落實“兩法銜接”機制。全市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3件(其中,立案53件、不予立案8件、在偵案件7件、不符合受理條件退回 5件)。
(六)解紛止爭維護穩定作用凸顯。一是加強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受理案件108件,已審結103件,結案率95.40%。全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126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25件,出庭應訴率99.21%。涉及市政府應訴案件20件,無被人民法院判決撤銷、確認違法或責令履行法定職責情形。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全年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863件、公證事項3892件、仲裁案件126件、司法鑒定案件1215件,法律服務質效進一步提升。1個人民調解委員會被評為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1人被評為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全市9個司法所被命名為省級“楓橋式司法所”,創建成功率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強化全民普法。制定全市“八五”普法責任清單,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評估,部署推動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試點工作,成功創建5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2個省級法治宣傳教育基地、13個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實踐工作站。
(七)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精準高效。推動落實我市法治政府建設五年工作方案中關于行政權力制約監督體系建設的安排部署,聚焦重點領域、緊盯重大問題、突出重要抓手,統一監督共識、匯聚監督合力、嚴密監督體系,進一步強化“制約力”、織密“監督網”、筑牢“防護墻”。全時全域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市政府門戶網站公開有關信息17849條,依法辦理依申請公開答復14件。主動接受監督,高效辦理人大代表建議70件、政協提案183件,按時辦復率、滿意度均為100%。深化審計監督,實施審計項目40個,挽回或避免損失8536萬元。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責、依法行政決策、法治化營商環境打造、制度體系建設、權力監督制約等方面取得扎實的新進展新成效,但對照新形勢新要求和群眾新期待,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強化執法協作、包容審慎監管及柔性執法方式運用不足,法治化營商環境仍需進一步優化。二是法制機構、人員力量不足,基層執法力量薄弱,行政執法能力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宣傳形式不夠新穎,運用新媒體手段做好普法宣傳力度不夠,普法的針對性、時效性、實用性不強,普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強培訓提升法治思維。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推動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智庫”作用,推動公職律師應設盡設,不斷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認識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優化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堅持問題和需求導向,進一步提升市場、法治、要素、政務、開放環境,將“一目錄、五清單”精準高效監管執法作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機制,科學整合檢查事項,嚴格規范執法裁量,實現檢查分類、處罰精準,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著力增強經營主體、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滿意度。
(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制定攀枝花市行政合法性審查(審核)工作規定,嚴格貫徹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履行決策法定程序,堅持合法性審查,控制決策風險。組織實施我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效,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入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扎實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后半篇”文章。
(四)抓好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前期成功創建第一批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的基礎上,進一步把準吃透市縣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圍繞新要求新任務,堅持學先進樹典型,認真做好第二批省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以示范創建引領推動更高水平的法治攀枝花、平安攀枝花建設。
(五)優化法治宣傳內容及形式。積極參與全國、全省守法普法示范縣(市、區)創建,推進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試點,進一步創新法治宣傳工作方式,主動作為,多形式扎實開展法治宣傳,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促進行政機關形成學法、用法、守法的濃厚氛圍,營造良好的法治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