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2021)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10-18 來源:tcj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地獲取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的政府信息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如下:
一、主動公開信息有關事項
(一)主要內容
本部門信息公開包括市經濟合作局層面的信息公開。市經濟合作局辦公室及相關科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市經濟合作局層面的主要信息:
1.市經濟合作局的領導信息
2.市經濟合作局工作機構設置及其主要職責
3.市經濟合作局重要人事信息
4.市經濟合作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5.市經濟合作局重要會議的主要內容
6.市經濟合作局財政信息
7.市經濟合作局重點工作
8.市經濟合作局招商項目信息
9.市經濟合作局投資動態
10.市經濟合作局產業基礎信息
11.市經濟合作局投資政策、投資服務和投資環境
12.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范圍
主動向社會公眾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詳見局門戶網站和政務微信(投資攀枝花)。
(三)主動公開的方式
主要通過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門戶網站
(http://www.panzhihua.gov.cn/tzfw/index.shtml)相關版塊和政務微信(投資攀枝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同時采取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印刷物等輔助性公開形式。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學習、科研等特殊需要,填寫《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詳見附件1),向我局申請獲取除主動公開以外的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和聯系方式
機構名稱: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辦公室
受理時間: 8:30-12:00,15:00-18:30(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812-3338301 3338213
傳真號碼:0812-3337653
電子郵箱:1025218090@qq.com
通信地址: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公園路2號
郵政編碼:617000
(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步驟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以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表應當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以在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申請表》復制有效。
本機關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
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個人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親自到機關、信函、傳真等方式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傳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三)申請的辦理步驟
1.審查
本機關收到《申請表》后,對《申請表》進行審查。對于《申請表》填寫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將要求補充或更正。
2.答復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經批準后,可延長 15 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本機關按下列情形對申請公開的信息,通過出具《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詳見附件 2)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該信息或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
(3)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及時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正。
(5)屬于部分公開的經濟合作局信息,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6)難以確定是否屬于公開范圍的,說明暫緩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本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3.收費標準
本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收費標準按照物價部門核準標準收取。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申請公開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本行政機關可以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圖參見附件 3。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本指南將適時更新。
附件:1.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
3.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流程圖
附件 1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申 請 人 情 況 |
公
民 |
姓 名* |
|
|
|
身份證號碼* |
|
|
|||
通信地址* |
|
|
|||
郵政編碼* |
|
|
|||
聯系電話* |
|
|
|||
法 人 或 其 他 組 織 |
名 稱* |
|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
營業執照號碼* |
|
|
|||
法人代表姓名* |
|
|
|||
聯系人姓名* |
|
|
|||
通信地址* |
|
|
|||
郵政編碼* |
|
|
|||
聯系電話* |
|
|
|||
所所需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描述*:
本人(單位)承諾所填寫內容真實有效。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
|
|||
|
|||||
所需信息用途 |
|
|
|||
所需信息載體 |
□紙質 □其他 |
|
|||
獲取信息方式 |
□自行領取 □郵寄 □閱看 □其他 |
|
|||
是否申請免除費用 |
□申請 □不申請 |
|
說明:1.*標志的項目為必填項目。申請表應填寫完整、內容真實有效。
2.公民提出申請時,請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
申請時,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請人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屬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費用,須在本
表中提出,并同時提供相關證明。
4.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附件 2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
攀經合告﹝ ﹞ 號
:
您(單位)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我局于 年祟月 日依法予以受理。根據相關規定,現對您(單位)提出的申請答復如下:
…
特此告知。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
年 月 日
附件 3:
攀枝花市經濟合作局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