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投資促進局對市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號建議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1-1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投資促進局
對市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第4號建議答復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招商引資政策研究制定的建議》(第4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收到建議后,市政府高度重視,及時安排市投促局開展投資促進政策研究,借鑒各市州先進經驗和做法,廣泛征求相關市級部門和縣區投促部門意見,形成《關于進一步加強投資促進工作的意見(送審稿)》,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市委深改組會議和市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于5月22日以兩辦文件聯合印發。出臺意見明確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投資項目落地建設。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各縣(區)、釩鈦高新區及市級產業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要根據各自產業發展重點,結合實際,針對建鏈、延鏈、強鏈、補短板的產業化重大項目,制定支持獎勵政策。市政府安排專項資金,對引進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予以支持和獎勵。重大項目包括:在特色農業、釩鈦鋼鐵、機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康養+”、旅游、現代物流、電子商務等產業和領域,對我市產業發展具有突破引領、示范帶動或重要支撐作用的項目。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投資企業按照投資協議(合同)約定的項目建設內容,在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后,按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給予投資企業一次性獎勵,所需資金由市、區財政按4:6的比例分擔,兩縣和釩鈦高新區由縣財政和園區財政全額承擔;在項目投產后的前三年,市政府分別按企業上繳稅收收入市級分享部分的30%、20%、10%計算獎勵資金,給予投資企業獎勵。對并購重組我市企業且在本地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在新企業運營后的前三年,市政府按其上繳稅收收入市級分享部分的20%計算獎勵資金,給予獎勵。租賃標準化廠房或閑置廠房的,規模在1000m2以上,年納稅達20萬元/1000m2以上的企業,縣(區)、釩鈦高新區按實際租賃廠房面積8元/m2/月的標準給予1至2年的補助。對注冊成立不足3年,進入孵化器租用廠房的科技型小微企業,縣(區)、釩鈦高新區前兩年按10元/m2/月的標準給予補助,第三年按5元/ m2/月的標準給予補助。對于重大產業化招商項目,根據投資強度,市、縣(區)及釩鈦高新區兩級財政按照土地出讓收益分成,最高可將項目用地出讓收益的50%安排用于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新投資的重大項目,在建設期間所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一律按最低標準執行。
二、切實加強要素保障
加強對項目電力、土地、資金、交通運輸等要素的綜合協調保障。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享受電力優惠政策。加大重大項目用地保障力度,鼓勵采取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種供地方式,按照“保落地、保開工、保當期”的原則優先供應土地。引導市內金融機構開發多樣實用的金融產品,支持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
三、做大政府投融資平臺
設立“釩鈦產業發展基金”和“康養產業發展基金”等產業發展基金,鼓勵各縣(區)按照地方“財力平衡”原則,統籌財力安排,建立各類產業發展引導基金,對產業化重大項目和重點創新型項目予以支持。支持各級政府平臺公司以土地、廠房、資金等要素入股,與企業合作經營項目,降低企業前期投資成本。
四、及時兌現承諾事項
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投資促進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15〕31號)及省、市出臺的各項產業發展扶持政策。按照相關規定與企業簽訂的合同承諾事項及優惠扶持政策要及時兌現,杜絕承諾不兌現、承諾縮水等現象。
下一步,市政府將完善配套政策,《委托招商中介招商引資暫行管理辦法》、《駐點招商管理考核辦法》、《招商引資項目評估辦法》、《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團隊協作推進制度》等8個配套制度和辦法初稿已基本完成,這些措施將進一步釋放招商引資動能,創新激發有效投資活力,提升投資促進工作的水平和實效。
非常感謝您對招商引資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投資促進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