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東區投資促進局關于征集2016年東區招商引資項目策劃單位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01-2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東區投資促進局 關于征集2016年東區招商引資項目策劃單位的公告
為強化項目包裝質量,提升項目推介水平,提高招商引資精準度,經東區政府同意,攀枝花市東區投資促進局擬公開征集2016年東區招商引資項目,現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按照“十三五”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結合四川省、攀枝花市的產業發展布局,策劃不少于20個符合產業規劃、符合東區實際、具有引領意義的招商推介項目。內容包含:項目名稱、擬選地址、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簡要)、投資估算(簡要)、建設年限、區位條件、配套設施、市場分析(簡要)、合作方式以及圖件展示,內容簡潔,表述精煉。同時,從招商引資的角度編寫東區簡介。上述方面內容組成《2016年東區投資指南及項目推介》
三、征集說明
(一)資質要求。凡具有項目包裝策劃經驗和實際成果的單位均可報名。
(二)篩選方式。由東區投資促進局牽頭邀請市、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及專家組成評審組,對報名單位及提交成果進行綜合評審(不單以“最低價”為中選標準),確定委托單位。若提交成果未通過評審,不予委托,不予支付費用。
(三)完成時限。簽訂合作協議之日起35日提交評審稿。
(四)定價方式。項目冊為一次性定價,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
(五)應征保證。在組織正式評審前,報名單位需繳納10000元保證金。落選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息),中選單位轉為履約保證金。
(六)權責事項。應征單位自行承擔參加本次征集活動的全部費用,提交的所有材料不予退回;對參加本次征集活動但落選的單位所提供的思路和方案等,東區投促局有權在工作中借鑒和使用;履約期間,合作協議不得用于受托單位的其它任何項目的附件材料,否則視為違約,扣除10000元保證金。
四、報名事項
可通過郵件、電話等方式報名,但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書面材料。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20日-2016年1月8日(公休日除外)
(二)書面材料
1.基本情況。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務骨干基本情況,身份證、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資質證書等,企業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上述材料均為復印件加蓋公章。
2.成功案例。提供與本次征集項目相近的,主持或參與的成功案例1-2個。
3.工作計劃。確定項目經理、團隊成員、工作思路和時間進度。
4.預算報價。提交經費預算及說明。
(三)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12-2271506;13982306486
聯 系 人:楊 林
微 信 號:pzhdqtzcjj
通訊地址:攀枝花市東區東林巷8號東區投資促進局
五、成果提交及評審時間
2016年2月7日前(公休日除外)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