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攀國土拍告字〔2012〕5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2-05-3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一(幅)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積 |
主要規劃條件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 證金 |
起拍價 |
P2011-29# |
仁和四十九公里同樂家居世界附近 |
7492.4 平方米 |
用地性質:二類居住兼容商業金融業用地;容積率大于等于1且小于等于4.5(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其中兼容商業的建筑面積不大于地上總建筑面積的2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綠地率大于等于20%。其它規劃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務金融用地40年 |
300 萬元 |
300萬元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一)仁和區人民政府在本宗地內統一回購16000m2的商品安置房,用于該宗地內城市部分的拆遷安置。安置房回購價格為1800元/ m2。戶型建筑面積分別為90㎡/套、117㎡/套、105㎡/套、135㎡/套, 最終戶型套數以仁和區政府確定為準。
(二)仁和區人民政府在本宗地南側炳仁線處統一回購500m2的商業門面,用于補貼安置住戶的物業管理費;商業門面的回購價為2500元/ m2,不得以市場、材料、人工工資變動等任何因素的影響而調整。上述回購條件中的建設、移交、回購等具體要求詳見拍賣文件,并由仁和區政府負責解釋。
(三)競得人必須于拍賣成交之日起30日內,向仁和區政府指定帳戶存入800萬元作為本宗地工程建設資金,由仁和區政府與競得人共同監管使用。
(四)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宗地內涉及的10千伏及以上的電力由仁和區政府負責拆遷并承擔相關費用,其余10千伏以下的電力、弱電、通訊、管網的拆除和配套安裝及地面附著物的清場由土地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土地競得人需合理考慮該部分的建設成本。宗地內的水、氣、電及其設施與宗地外主管線接口由競得人自行解決,費用自理。
(五)競得人需于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委托環評單位開展環評。
(六)競得人必須仔細閱讀并認可《拍賣文件》中所有內容。競得人必須在土地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繳納土地成交價款;否則,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得退還定金;已簽出讓合同不繳納出讓價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七)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八)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180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54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九)其它相關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三、滿足拍賣文件中規定條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2年6月11日至2012年6月19日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6月19日17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2年6月20日18時前確認其競得資格。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12年6月21日10時在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拍賣大廳舉辦。
六、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09室
聯系電話:0812- 3344909
聯 系 人:王女士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 戶 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望江支行
帳 號:77041015201090001099
開 戶 行:攀枝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 號:88040120001573799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