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攀國土掛告字〔2011〕4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1-05-0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四(幅)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積 |
規劃用地性質 |
主要規劃條件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 證金 |
起始價 |
P2009—36# |
仁和區彎腰樹 |
27850.94平方米 |
商業金融業兼容居住用地,兼容居住的建筑面積不高于總建筑面積的20%; |
容積率:小于等于1.2(不含地下室部分);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綠地率:大于25%;建筑限高60米。
|
商業用地40年,城鎮住宅用地70年 |
871萬元 |
1741萬元(約42萬元/畝) |
P2009—39# |
仁和區彎腰樹 |
13090.56平方米 |
商業金融業兼容居住用地,兼容居住的建筑面積不高于總建筑面積的20%; |
容積率:小于等于1.2(不含地下室部分);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綠地率:大于25%;建筑限高60米。
|
商業用地40年,城鎮住宅用地70年 |
410萬元 |
818.2萬元(約41萬元/畝) |
P2009—40# |
仁和區彎腰樹 |
23494.66平方米 |
商業金融業兼容居住用地,兼容居住的建筑面積不高于總建筑面積的20%; |
容積率:小于等于1.2(不含地下室部分);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綠地率:大于25%;建筑限高21米。 |
商業用地40年,城鎮住宅用地70年 |
733萬元 |
1468萬元(約42萬元/畝) |
G2010-25# |
位于南山循環經濟園區 |
36185.95 平方米 |
一類工業 用地 |
容積率:大于等于0.7;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綠地率:小于等于20% |
50年 |
304萬元 |
608萬元(約11.2萬元/畝)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P2009-36# 宗地
1、不設保留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未按約定日期開竣工的,每延遲一日,受讓人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0.5‰的違約金,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向受讓人征收土地出讓金總額20%的土地閑置費。
4、按現狀掛牌。宗地外水、電、氣等配套設施接入口示意圖詳見掛牌文件,建設費用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5、仁和區政府需負責道路交通組織,確保地塊的交通需求。
6、掛牌成交價僅為競得者應繳納的掛牌宗地土地出讓金,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者按規定自行繳納。
P2009-39# 宗地
1、不設保留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未按約定日期開竣工的,每延遲一日,受讓人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0.5‰的違約金,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向受讓人征收土地出讓金總額20%的土地閑置費。
4、按現狀掛牌。宗地外水、電、氣等配套設施接入口示意圖詳見掛牌文件,建設費用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5、仁和區政府需負責道路交通組織,確保地塊的交通需求。
6、掛牌成交價僅為競得者應繳納的掛牌宗地土地出讓金,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者按規定自行繳納。
P2009-40# 宗地
1、不設保留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未按約定日期開竣工的,每延遲一日,受讓人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0.5‰的違約金,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向受讓人征收土地出讓金總額20%的土地閑置費。
4、按現狀掛牌。宗地外水、電、氣等配套設施接入口示意圖詳見掛牌文件,建設費用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5、仁和區政府需負責道路交通組織,確保地塊的交通需求。
6、掛牌成交價僅為競得者應繳納的掛牌宗地土地出讓金,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者按規定自行繳納。
G2010-25#宗地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240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4、掛牌成交價僅為競得者應繳納的掛牌宗地土地出讓金,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者按規定自行繳納。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1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30日17時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5月30日17 時。
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提交競買申請資料的,我局審查后將書面通知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在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宗地掛牌時間為:
2011年5月18日上午9時至2011年6月1日下午16時
七、本次掛牌采用遞交報價單的方式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09室
聯系電話:0812-3344909
聯 系 人: 劉女士 王女士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 戶 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望江支行
帳 號:77041015201090001099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