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攀國土掛告字〔2011〕1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1-01-1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二(幅)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 編號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積 |
宗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 證金 |
起始價 |
G2010-56# |
位于東區銀江鎮密地村 |
163045.91 平方米 |
倉儲兼容商業金融業用地 |
地塊指標應滿足相應控規要求,還應滿足辦公樓用地不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商業用地不超過總用地面積30%,并且商業建筑面積不得超過35000平方米,其余配套建筑面積(辦公、居住)不得超過15000平方米。容積率小于等于1.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綠地率大于等于10%,建筑限高小于等于24米 |
倉儲用地50年、商務金融用地40年 |
884萬元 |
4418萬元(約18.07萬元/畝) |
G2010-FT12# |
位于釩鈦產業園區馬店河 |
19947.94 平方米 |
工業用地 |
容積率大于等于0.6,建筑系數大于等于30% |
50年 |
168萬元 |
336萬元(約11.2萬元/畝)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G2010-56#宗地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成交之日起18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240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1095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G2010-FT12#宗地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240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365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1年 1月21日至2011年1月 26日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 月26日17 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1年 1月28日17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在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宗地掛牌時間為:
2011年1月29日上午9時至2011年 2月 10日下午16時
七、本次掛牌采用遞交報價單的方式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室
聯系電話:0812-3365192
聯 系 人: 唐女士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 戶 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望江支行
帳 號:77041015201090001099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