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攀國土掛告字〔2010〕10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fā)布時間:2010-12-0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地塊 編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 證金 |
起始價
|
G2010-FT11# |
位于釩鈦產業(yè)園區(qū) |
76365.41平方米 |
三類工業(yè)用地 |
容積率:大于等于0.7;建筑系數:大于等于30%;建筑限高:工業(yè)建筑小于40米(不包括煙囪)、配套服務設施小于24米 |
50年 |
257萬元 |
1283萬元(約11.2萬元/畝)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不設出讓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240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4)按現(xiàn)狀掛牌,宗地以現(xiàn)狀地形提供。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0年 12月27 日至2011年1 月 10日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 月 10日18 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guī)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1年 1月11日18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在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地塊掛牌時間為:
2011年 1月12日上午9時至2011年 1月 21日下午16時
七、本次掛牌采用遞交報價單的方式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xù)競價,轉入現(xiàn)場競價,通過現(xiàn)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聯(lián)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lián)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室
聯(lián)系電話:0812-3365192
聯(lián) 系 人: 唐女士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 戶 行:攀枝花市商業(yè)銀行望江支行
帳 號:77041015201090001099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
二○一O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