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攀國土拍告字〔2010〕6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0-10-1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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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 證金 |
起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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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 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其他條件 | |||||||
P2009bs-7# |
位于炳三區(炳三區控規控規N01-R/2009、N02-R/2009、N03-R/2009、N04-R/2009、N05-R/2009、N06-R/2009地塊) |
157773.29平方米 |
城鎮住宅用地,兼容商業金融業 用地 |
小于等于3.0(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積) |
小于等于25% |
大于等于35%,并應按居住區相關規范要求設置集中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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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地塊具體位置、四至界限、其它規劃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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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務金融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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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7 萬元 |
61532萬元(約260萬元/畝)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不設出讓底價。
2. 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拍賣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成交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于拍賣成交之日起18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 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240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4、按現狀拍賣,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宗地內規劃道路由競得者實施,費用自理。宗地東南側與公交地塊共用部分的道路應按控規實施并保證其公共性。若宗地周邊增加擋墻和相關附屬工程由競得人實施,費用自行負責;宗地內土石方開挖所產生的棄方棄土點由競得人自行解決。
5. 配套基礎設施提供條件:提供現已形成的主干路和沿線主干管線上已設定的就近接入點或由專業主管部門確定的主干路沿線主干管線上明確的接入點,對未完善部分由競得者根據規劃要求自行完成,費用自理。
6. 宗地內配建的建筑面積400平方米社區用房,建成后無償移交東區政府。
7、用地范圍內的公共服務設施為周邊地塊配套服務。用地內應配建社區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用地內應配建幼兒園,班數不得少于8個班,用地面積不少于48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不大于3840平方米。按居住區規范小區規模要求配建診所和文化活動中心等配套公建。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0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25日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10月25日18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0年10月26日18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10年10月27日10時在攀枝花市政務中心拍賣大廳舉辦。
七、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室
聯系電話:0812-3365192
聯 系 人: 唐女士 劉女士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 戶 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望江支行
帳 號:77041015201090001099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