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攀國土掛告字〔2010〕6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0-08-09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

編號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積

土地用途

規劃指標要求

出讓

年限

(年)

競買保

證金

起始價

 

P2010-5#

位于炳三區(炳三區控規L02-C/2009地塊)

29593平方米

辦公用地

容積率小于等于4.0(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綠地率大于等于30%

商務金融用地40

 

 

1729

萬元

 

 

8641

萬元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不設保留底價。

2、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掛牌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成交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于掛牌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3、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掛牌成交之日起240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

4、按現狀掛牌,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宗地南側規劃道路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實施;考慮到該宗地規劃道路與南側擋墻的關聯性,南側擋墻工程由市土地儲備中心委托設計,競得人按設計實施建設,建設費用以一比一的比例由競得人和市土地儲備中心共同承擔。若宗地周邊增加相關附屬工程由競得人實施,費用自行負責;宗地內土石方開挖所產生的棄方棄土點由競得人自行解決。

5、配套基礎設施提供條件:提供現已形成的主干路和沿線主干管線上已設定的就近接入點或由專業主管部門確定的主干路沿線主干管線上明確的接入點,對未完善部分由競得者根據規劃要求自行完成,費用自理。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0817日至2010825日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082518 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082618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地點為在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地塊掛牌時間為:

2010827日上午9時至201097日下午16

七、本次掛牌采用遞交報價單的方式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定競得人。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

聯系電話:0812-3365192           

聯 系 人:  唐彬        劉 繼 梅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

二○一O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