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攀國土拍告字〔2010〕2號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0-07-0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經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準,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地塊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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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積 |
土地用途 |
規劃指標要求 |
出讓 年限 (年) |
競買保 證金 |
起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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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 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其他條件 | |||||||
P2010-6# |
位于西區河石壩 |
35020.1平方米 |
二類居住用地兼商業金融業用地 |
小于2.5(不含地下建筑面積部分) |
小于30% |
大于30% |
出讓地塊具體位置、四至界限、其它規劃要求詳見拍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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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420萬元 |
2100萬元(約40萬元/畝) |
二、其他需要說明的宗地情況
1、該宗地采用“鎖定安置房房價、拍賣地價、政府回購安置房、市場運作”的方式開發建設。宗地內需建安置房400套,其中:西區政府回購300套,市土地儲備中心回購100套。安置房戶型、價格、裝修標準,以及《安置房回購合同》等詳見拍賣文件。回購綜合單價為每平方米1300元。安置房與商品房應分別布置在獨立區域,安置房應全部為多層建筑。競得人需在成交后十日內,在簽訂《安置房回購合同》的同時,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不設保留底價。
3、成交價款繳納方式:競得人必須于拍賣成交之日起30日內繳清成交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于拍賣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成交價款。
4、開竣工時間:競得人必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90日內開工建設;開工后730日內竣工全部工程,其中:回購的400套安置房必須于2011年6月30日前交房。
5、按現狀拍賣,宗地以現狀地形提供。宗地內的高壓線由西區政府負責拆遷。宗地南側有一條規劃道路由西區政府負責建設,并確保與宗地內擬建建筑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
6、宗地外水、電、氣等設施接入點位置示意圖詳見拍賣文件。
7、競得人需建設建筑面積400平方米的社區用房,并無償移交社區使用,社區用房土地性質保留劃撥,用途為機關團體用地。
8、該宗地東側出入口連接道路使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權不屬于競得人。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0年7月20日至2010年7月28日內,到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并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到帳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28日18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10年7月29日18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10年7月30日10時在攀枝花市政務中心拍賣大廳舉辦。
七、聯系方式與銀行賬戶:
聯系地址:攀枝花市臨江路泰坤大廈九樓912室
聯系電話:0812-3365192
聯 系 人: 唐彬 劉繼 梅
開戶單位:攀枝花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
開 戶 行:攀枝花市商業銀行望江支行
帳 號:77041015201090001099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
二0一0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