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5+1”重點特色園區培育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
來源:四川省政府網 發布時間:2021-03-0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川辦發〔2021〕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5+1”重點特色園區培育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2月27日
四川省“5+1”重點特色園區培育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制造強省戰略,充分發揮特色園區在“5+1”現代工業體系建設中的支撐作用,引領推動全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一干多支”發展戰略,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特色化、專業化、集約化、市場化”發展方向,堅持規劃引領、集群培育、創新驅動,推動園區企業以及研發、服務等機構之間形成更加緊密的耦合關系,促進產業園區從功能單一的生產型園區向功能復合的產業發展平臺轉型,園區服務能力從簡單的招商服務向完善產業生態升級,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布局合理、承載力強的產業園區,為全省“5+1”現代工業體系建設提供高質量發展的承載主體。
(二)發展目標。到2023年底,全省建設100個左右貫徹新發展理念、優勢突出、創新功能完備的重點特色園區。每個特色園區的主導產業營業收入占比超過70%,高新技術產業營業收入占比超過25%,每個特色園區至少建成1個省級以上創新平臺,畝均營業收入年均增長7%左右,形成較完善的專業化、市場化運營服務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打造產業集群。特色園區要立足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依據本計劃明確的主導產業,積極開展產業鏈招商。主動對接國(境)內外500強、跨國公司、央企和大型民企等,引進龍頭企業,實施一批重大產業化項目,形成集聚效應。依托龍頭企業,按照垂直一體化模式,培育和引進專業化優勢明顯、分工協作緊密的配套企業。開展聯合招商,強化各個園區產業分工協作。完善產品分工協作體系,推動同類型企業更加聚焦關鍵環節,提供更有針對性的細分領域產品,發展專精特新企業和行業“小巨人”企業,建設若干國家級先進制造業集群、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創新型產業集群。〔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省經濟合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項工作均需由相關園區組織實施(下同)〕
(二)強化創新驅動。特色園區要大力推進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產業研究院等各類創新載體建設。鼓勵龍頭企業聯合產業鏈企業和高校院所開展協同創新,在園區重點產業領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殺手锏”技術。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聯合攻關和產業化應用,推動技術創新、標準化和產業化深度融合,支撐重大創新成果在園區落地轉化并實現產品化、產業化。健全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機制,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壯大計劃和獨角獸企業培育計劃,培育一批創新型企業,強化科技服務平臺和能力建設,培育壯大科技服務業企業,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實施“首臺套、首版次、首批次”保險補償試點,建設技術應用場景、中試基地、示范線(裝置),促進創新成果產業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增強承載能力。特色園區要配套建設完備的電力、燃氣、供水、通信、道路、消防、防汛、治污等基礎設施,以及為企業服務的標準廠房、孵化器、倉儲物流等公共服務平臺。支持重點產業園區開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試點,為企業提供“零接觸”高效精準綜合性服務,降低企業質量創新升級成本。聚焦產業應用開展5G、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物聯網、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搭建信息技術應用場景,促進特色園區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建設“智慧園區”。開展“畝均論英雄”評價,科學設置園區產業項目準入門檻,聯動推行“標準地”供應,提升園區投入強度和產出效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大數據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服務水平。特色園區要增強專業化生產性服務能力,創新政府性資金支持方式,因地制宜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完善“園保貸”等融資分險模式,穩妥發展供應鏈金融、金融租賃等。支持符合條件的運營企業按規定上市、掛牌和發行中期票據、專項債等。在特色園區開展申報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探索資產證券化途徑。針對性引進原料供應、設備提供等供應商以及技術、法律、財務、市場開拓等服務機構,提供“全鏈條”服務。支持在有條件、有需求的重點特色園區中鑲嵌、配套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或集聚平臺。完善生活服務配套,圍繞特定產業領域人群需求,科學布局學校、醫院、文化、商業等生活配套設施,促進園區生產場景、生活場景和商業場景有機融合,提升宜居宜業品質。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商事制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和審批備案事項。(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綠色安全發展。實施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行動,推行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園區循環式改造,建設循環化園區。實施綠色制造工程,構建覆蓋全產業鏈和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綠色制造體系,打造綠色工廠、綠色園區、低碳園區。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園區污染治理、清潔生產改造及環境風險防控。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核算及管理方式,支持特色園區產業化項目建設。強化源頭管控,嚴把項目準入關,嚴禁環保、安全不達標的項目入園,確保園區綠色發展和本質安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規劃引領。在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基礎上,編制好涉園區的區域詳細規劃并依法同步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落實功能定位,強化節約集約,規范土地使用,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提升效率,強化建筑風格控制、生態環境管控、公共服務配套以及城市設計引導等。鼓勵各特色園區聚焦主導產業,編制“兩圖一表”,即產業鏈全景圖、產業生態發展路徑圖和重點企業、配套企業名錄表,明晰產業發展目標、發展重點、發展路徑。(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經濟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創新管理體制。推廣“管委會+運營公司”開發模式。實施機構設置激勵機制,理順開發區管理機構與各方職責關系,合理確定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與開發區管理機構的職責邊界,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鼓勵園區現有建設開發主體引入營運團隊等合作伙伴,促進龍頭企業、咨詢機構、科研院所等專業化組織深度參與,提升專業化營運能力。支持特色園區引入兼具綜合開發實力、品牌號召力和商業運營能力的運營商,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園區建設運營,實現“投建運管”一體化運營。(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計劃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重點特色園區分類納入省領導聯系指導重點產業領域和數字經濟工作機制范疇,協調解決其建設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和困難。各市(州)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完善管理機構和推進機制,持續推動園區特色化發展。〔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級層面建立健全重大產業化項目落地會商預審制度,對按照預審意見落地且符合條件的項目,能耗指標由省統籌保障。市(州)層面制定與園區產業定位聯動的政策措施,推動關聯項目集中布局,促進相關企業發展壯大。支持符合條件的特色園區項目申報國家財政專項;省級工業、科技、商務等財政專項,特色園區項目可給予優先支持。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支持符合條件的特色園區創建為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等。〔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經濟合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實施動態管理。本計劃實施周期為3年,每年對納入培育名單的產業園區組織評估,對符合條件的園區由經濟和信息化廳報省政府同意后正式認定為四川省“5+1”重點特色園區。(責任單位:經濟和信息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