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明確實施《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8-05-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shù):
關于進一步明確實施《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有關事項的通知
攀 組 發(fā) 〔 2018〕 6 號
各縣(區(qū))委組織部,各縣(區(qū))科技和知識產權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門,有關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jù)2018年3月9日市委十屆第57次常委會議意見,現(xiàn)就實施《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攀委辦發(fā)〔2017〕26 號, (以下簡稱人才 新政)需要進一步明確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如何準確理解人才新政的實施時間
人才新政明確規(guī)定"以上七條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該文件發(fā)文的 2017 年 11 月 20 日即為實施時間。
二 、 人才新政與人才舊政(特指攀委辦發(fā)〔2014〕27號文)如何有效銜接
(一)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不追溯、不補差。
(二)對確屬人才舊政實施期間漏報的八類高層次人才,實事求是進行認定并按人才舊政規(guī)定兌現(xiàn)政策。
(三)對以前不屬于重點優(yōu)勢產業(yè)范圍的企事業(yè)單位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取得副高職稱人員,統(tǒng)一明確為人才新政中的第八類高層次人才,享受本土人才的有關政策。
三 、哪些情況屬于 "一事一議、特事特辦"范 圍
人才新政關于"將攀西國家戰(zhàn)略資源創(chuàng)新開發(fā)試驗區(qū)'五個一工 程'建設人才引進培養(yǎng)列為全市人才工作一號工程,實行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優(yōu)先支持保障"的范圍明確 為 : 攀 西 國 家 戰(zhàn) 略 資 源 創(chuàng) 新 開 發(fā) 試 驗 區(qū) "五 個 一 工 程 "建 設所需的人才個體、團隊、重大人才集聚創(chuàng)新平臺和項目建設。要從嚴把關,按程序研究,報市委常委會審定。
四、離攀回流和行業(yè)、系統(tǒng)內部人員跨攀枝花區(qū)域流動 能 否 適 用 "新 引 進 "人 才 政 策 鼓勵人才回流,對未享受過我市高層次人才政策待遇
離攀再回攀人員,可適用新引進人才政策。屬于行業(yè)、系 統(tǒng)內部上下左右交流或由組織任命的跨攀枝花行政區(qū)域人員,不適用新引進人才政策,可申請享受本土人才政策。
五、怎樣完善入住市人才公寓的管理服務工作
(一)進一步明確入住市人才公寓的方式。人才新政實施后,新引進人才入住市人才公寓或領取租房補貼只能"二選一 "。 所有入住人才應增強自律意識,自覺遵守市人才公寓的管理規(guī)定,嚴禁轉租轉借,履行相關義務(主要為按要求支付租金、物業(yè)費、水電費等)各用人主體應積極配合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加強對入住人員的管理。
( 二 )細化"一至四類人才終身入住人才公寓"管理規(guī)定。新引進的一至四類人才可終身入住人才公寓,有管理期的人才入住時間僅限在管理期內。終身入住市人才公寓的人才在入住期間應付的租金按入住時政策標準執(zhí)行。
(三)明確五至八類人才入住市人才公寓的期限。新 引進的五至八類人才入住期統(tǒng)一為三年。有管理期的人才入住時間僅限在管理期內。
(四)完善對柔性引才(含銀發(fā)人才)短期入住市人才公寓的供給服務。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商洽 2 至 3 家優(yōu)質賓館作為市人才公寓的補充渠道,解決柔性引才的短期入住需要,所需經費由市財政承擔,原則上以 3 個月為期限,視情況安排入住賓館或市人才公寓。
(五)進一步規(guī)范入住市人才公寓的審批及管理工作。由市高端人才服務中心負責高層次人才入住市人才公寓審批工作;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入住后的管理服務工作,定期清理入住人員,并對照人才新政及時修訂公寓管理制度按程序報批。
六、如何更好發(fā)揮"市青年人才驛站"作用
已啟用的 6 家市青年人才驛站免費入住范圍增加三類人員:一是應邀來我市調研實踐的在校大學生,優(yōu)先考慮與我市簽訂了合作協(xié)議的高校。二是獲批"銀發(fā)余暉"人才計劃項目的銀發(fā)人才。三是特邀來攀短期工作的其他優(yōu)秀人才。
入住時間及辦理程序:以上人員免費入住時間按在攀 開展調研或工作的實際時間確定。由相關部門向市人才辦提前申請,經審核同意,由團市委協(xié)調辦理。
七、"世界五百強企業(yè)高(中)層管理及技術領導人員" 的范圍有哪些
(一)人才新政高層次人才第四類"具有擔任世界五百強企業(yè)高層管理及技術領導經歷的人員"范圍為:世界五百強企業(yè)總部、總公司或集團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級別管理人員,以及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及相同層次的技術負責人。
(二)人才新政高層次人才第五類"具有擔任世界五百強企業(yè)中層管理及技術領導經歷的人員"范圍為:世界五百強企業(yè)一級子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級別管理人員,以及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及相同層次的技術負責人。
八、怎樣界定本土人才成長獎中"新獲得國際比賽(評選)"范 圍
人才新政第二條實施細則關于"新獲得國際比賽(評選)獎項(稱號)"的范圍,是指以國家名義參加或由國家部委組織、認可參與的國際類比賽(評選)活動。
九、怎樣落實人才新政經費渠道
(一)按照人才新政第二條實施細則關于"高層次人才申報認定、經費兌現(xiàn)和人才年金發(fā)放等優(yōu)惠待遇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的規(guī)定 , 兌現(xiàn)一至八類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崗位津貼、租房補貼、人才年金所需經費按屬地原則分級承擔;人才新政其他支持項目原則上由市財政安排列支。
(二)從 2018 年起,將實施人才新政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年度預算。2018 年度先按 4000 萬元設立專項,以后每年度的人才專項經費預算結合上一年度的實際發(fā)生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以保障人才新政有序實施。
(三)全市各級各類用人主體應珍惜和用好財政資金,確保用于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并注意多渠道籌集資金開展配套支持。
十、人才新政實施中遇到有關具體問題如何解決
建立人才新政會商制度。實施人才新政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可提請市人才辦聯(lián)席會議研究會商。一般操作層面問題會商一致后形成會議紀要,作為辦理依據(jù);遇重大問題,會商結果報市委審定。
本通知為《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攀委辦發(fā)〔2017〕(26號)的 配套文件,請各有關方面結合實際做好宣傳解釋和實施,遇新情況請及時反饋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