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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

發布時間:2017-12-05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的通知

 

各縣(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 11月20日

 

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圍繞做好“釩鈦、陽光”兩篇文章,扎實推動 “四個加快建設”,不斷做大人才基數、優化人才結構、發揮人才作用,激發各類優秀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特制定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條。

一、實施釩鈦產業領軍人才集聚攻關計劃

面向海內外精準引進一批具有釩鈦科研領軍才能和成果轉化能力的人才(團隊)。對海內外釩鈦頂尖人才(團隊)來攀進行釩鈦攻關或成果轉化,根據其科技含量、市場需求程度、成果轉化產能及效益等因素,給予最高6000萬元綜合資助;對本土釩鈦重點實驗室、研究院、檢測中心及釩鈦企業實施的重大科技攻關、產學研檢合作等給予最高2000萬元綜合資助。將攀西國家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五個一工程”建設人才引進培養列為全市人才工作一號工程,實行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優先支持保障。

二、實施高層次人才激勵計劃

加大引進人才支持力度。對新引進的一至八類高層次人才給予8~320萬元安家補助、為期三年的每月1000~2000元租房補貼或入住人才公寓,其中一至四類高層次人才可終身入住人才公寓。

加大本土人才穩定和培養力度。對一至七類高層次人才給予每月500~20000元的崗位津貼。建立人才年金制度,對社保關系在攀的一至八類高層次人才,退休時給予最高40萬元人才年金。提供學術交流交通補貼,對參加國家級以上學術交流會議并作學術報告的高層次人才,報銷往返商務艙機票費用。提供科研配套經費,對牽頭承擔的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的人才及團隊,按立項經費5%給予最高50萬元地方配套資助。設立“本土人才成長獎”,對本土各類人才在攀期間成長為一至四類高層次人才或獲得國際比賽(評選)獎項(稱號)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重視為高層次人才提供優質服務和保障。成立“攀枝花市高端人才服務中心”,建立高端人才服務專員制度,發放“攀枝花高層次人才證”。一至六類高層次人才配偶自愿隨調的可安排工作或協調推薦就業,子女可在攀枝花市內中小學、幼兒園選擇入學,提供高層次人才就醫、社保關系轉移接續、工商注冊、證照辦理、免費健康體檢等綠色通道,實行一對一、保姆式服務。

三、實施青年人才儲備計劃

市內外在攀求職就業的高職以上畢業生,可先落戶后就業;建設“青年人才驛站”,為市外來攀求職就業的高職以上畢業生提供最長10天的免費住宿。對來攀工作且服務企事業單位年限在八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給予3萬元學費資助;對新引進來攀工作且服務企事業單位年限在八年及以上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給予2萬元學費資助。

四、實施“工匠攀枝花”人才計劃

為釩鈦、康養等重點產業所需人才提供免費技能培訓。對新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全額報銷考試(鑒定)費用。支持在攀高校、職業技術(技工)院校圍繞釩鈦、康養產業發展需要調整專業設置,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鼓勵在攀企業與高校、職業技術(技工)院校合作開展人才培養,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對新創建的省級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支持在攀企業建立首席技師制度,對新創建的市級及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最高30萬元資助。實行技能大師工作室領(創)辦人津貼制度,分級每月給予2000~3000元津貼。

五、實施“銀發余暉”人才計劃

鼓勵海內外退休專家、學者、高技能人才等“銀發人才”來攀(在攀)發揮余熱,對圍繞釩鈦、康養產業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開展技術技能培訓、帶徒、參與課題研究、項目攻關的,給予項目啟動經費等支持,外地來攀銀發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

六、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

對新引進入駐的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院所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啟動資金資助。對新創建的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專家服務基地等給予最高200萬元建設資助。

七、支持用人單位引才育才

設立引才育才“伯樂獎”。對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個人在引進頂尖釩鈦、康養人才(團隊)方面作出顯著成績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培養本土人才獲得國家級及國際技術技能比賽(評選)獎項(稱號)的企事業用人主體,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以上七條自發文之日起實施,適用于全市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原則上不適用全市黨政機關及參公事業單位)。為了推動政策落實落地,配套制定七個實施細則。《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高層次人才引進穩定培養辦法〉的通知》(攀委辦發〔2014〕2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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