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關于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辦法
來源:tcj 發布時間:2020-10-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科技特派員制度是一項源于基層探索、群眾需要、實踐創新的制度安排,目的是引導各類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整合科技、信息、資金、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深入農村基層一線開展科技創業和服務,與農民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共同體,推動農村創新創業深入開展。為深入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廣大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熱情,推進農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農村科技創新創業和精準扶貧,特制定以下實施辦法。
一、創新選派機制,確保精準對接
(一)明確主要任務。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要面向新形勢下農村農業發展需求,引導科技、人才、資金、信息、管理等要素向農村聚集,切實提升農業科技創新支撐水平心完善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推動農村科技創業和精準扶貧,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
責任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二)拓寬選派渠道。按照省市縣三級聯動、供需精準對接的原則,鼓勵和支持科技人員發揮職業專長,到農村開展創業服務。鼓勵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向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推薦科技特派員選派人選。科技特派員原則上需具有中級(含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或碩士以上學歷),并有相關農業科技成果或科技服務經驗的人員。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農業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明確選認方式。科技人員經縣(市)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選拔推薦,縣(市)區科技特派員聯席會議辦公室審定,報市科技特派員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認定為市級科技特派員。市級科技特派員每年認定一次,可連選連任。縣(市)區可參照此做法,選派認定縣(市)區級科技特派員。
責任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突出精準扶貧.把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作為產業扶貧、智力扶貧的重要手段,重點選派科技人員到永泰縣、閩清縣、連江縣、羅源縣、閩侯縣等縣(市)區開展精準扶貧工作。組織科技特派員在貧困地區實施扶貧科技項目,推廣應用農業技術,興建星創天地等創業服務平臺,培養本土科技服務人員和農村科技創新人員。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實行分類扶持,規范項目管理
(五)采取分類扶持方式。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采用以獎代補的方式,對科技特派員工作、項目和建設的星創天地予以支持。
根據市級科技特派員的工作業績,每人每年給予一定數量的工作經費,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員在受援地的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保險和培訓費用等。工作經費按每人每年2萬元標準撥付給所在單位或服務區域縣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每年安排100名左右。
對科技特派員創辦、領辦經濟實體,或與經濟實體開展實質性技術合作的項目,由市科技局每年發布通知,各縣(市)區組織申報,按取得成效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對科技特派員創辦的為大學生、返鄉農民工、農村青年致富帶頭人、鄉土人才等開展農村科技創業提供創業服務,并取得成效的市級星創天地給予15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獲得國家、省級星創天地的按40萬元、30萬元給予補齊獎勵,不重復獎勵。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落實雙創政策,加強宣傳表彰
(六)落實創新創業政策。將科技特派員工作全面納入》以及《關于扶持“雙創”工作七條措施》范疇,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省、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有關政策,鼓勵科技特派員以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入股企業,取得合法收益。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通過引進創投、貸款風險補償等方式,推動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融資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七)加強宣傳表彰。在新聞媒體定期宣傳科技特派員的先進事跡和奉獻精神,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科技特派員的良好氛圍。
在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先進工作者等各級各類評優評先工作中,對作出突出貢獻的科技特派員予以優先推薦。鼓勵社會力量設獎對科技特派員進行表彰獎勵。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總工會、市婦聯
四、完善保障措施,強化組織管理
(八)完善保障政策。對到農村開展技術公益服務的市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員,在5年時間內保留其人事關系、職務等,工資、獎金、福利等待遇從優,由原單位發放,其工作業績納入科技人員考核體系,作為其評聘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重要依據。對深入農村開展科技創業的科技特派員,在5年時間內保留其人事關系,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工齡連續計算,并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定、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期滿后可以根據本人意愿選擇辭職創業或回原單位工作。省屬高校、科研院心的科技特派員參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的實施意見》執行。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九)健全科技信息服務系統。依托省級科技特派員綜合科技信息服務平臺,將各級科技特派員納入平臺統一管理。完善科技特派員服務、創業成果數據庫,開展科技特派員創業成果展示交流。提供技術供需信息,定期公布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專業技術特長和基層需求等情況。
啟動科技特派員登記制,經選派認定的市、縣級科技特派員須登錄“國家科技特派員網”進行登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服務機構以及龍頭企業等企事業法人以及個人,實際從事科技特派員工作的,也可登錄進行登記。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農業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強化服務管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業局、市總工會、市婦聯等為成員單位的福州市科技特派員工作聯席會議,安排部署年度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聯絡協調督促落實.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科技特派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本地區科技特派員工作。
各縣(市)區、各相關市直部門要認真調查基層的技術需求,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服務機構以及龍頭企業的溝通聯系,及時做好供需對接和推進工作落實。派出單位要為科技特派員提供技術、人才、信息等方面支持。
責任單位: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