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林業局 對市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第106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6-02 來源: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制定攀枝花市野生動物致損補償辦法的建議》(第106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關于“調研我市近年來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實際情況,結合本地物價水平和財政狀況,制定我市野生動物致損補償辦法 ”的建議
近年來,我市持續加大野生動物執法和保護力度,禁止購買、販賣、運輸、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野生動物生存環境得到極大改善,野豬、獼猴等繁衍能力強的野生動物種群數量迅速增長,個別地方泛濫成災,各縣(區)多次接到野豬、黑熊、猴子等毀壞農作物及咬死家禽、家畜等情況。2021年,我市開展野生動物致害情況調研,調研結果顯示,全市野生動物致害情況主要聚集在1區2縣21個鄉鎮,具體為仁和區務本鄉、平地鎮、布德鎮、同德鎮、太平鄉和前進鎮等地;鹽邊縣紅寶鄉、國勝鄉、漁門鎮、格薩拉鄉、溫泉鄉、共和鄉、和愛鄉等地;米易縣攀蓮鎮、灣丘鄉、得石鎮、白坡鄉、麻隴鄉白坡山范圍內、新山鄉、撒蓮鎮、丙谷鎮等地,主要涉及黑熊、獼猴、野豬、豪豬、白鷺、豬獾等野生動物。
經調查統計,2016年以來,我市野生動物咬傷、抓傷群眾事件6件,共計6人;造成農作物損失事件1226件,受損面積11208畝,直接經濟損失625萬元;造成林木類損失事件133件,受損面積13000畝,直接經濟損失110萬元;造成家禽、家畜損失事件32件,咬死家禽家畜206頭(只),直接經濟損失39.6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九條“因保護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規定,各級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由本級人民政府制定。目前,省政府正抓緊研究制定省級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辦法,經與省林草局溝通,建議市級暫不制定補償辦法,待省級政策出臺后,再貫徹落實。
感謝您對我市林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林業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