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對市政協第十屆第一次會議第103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8-01     來源: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司法服務、保障契約履行,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建議》(第103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由市政法委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機構,聯合開展遵守合同約定、踐行契約精神等系列宣傳活動,形成重信用、守合同的良好氛圍,促進企業恪守約定”的建議

  按照市委辦關于印發《<市委常委會 2022 年工作要點>責任分工方案 》的通知第71項“深化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明確責任領導為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責任單位為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等十余個市級部門。政法部門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法律進企業”活動有機結合。“八五”普法規劃實施以來,按照“法律進企業”要求,結合行業特點和企業實際,廣泛開展民營企業誠信守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充分整合律師、公證、仲裁等法律服務資源組成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團,通過實地走訪、座談討論、咨詢問答、書面交流等方式深入民營企業,重點對違約失信的法律責任、社會影響等方面進行政策解讀和法律解釋。政法部門利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一月一主題”法治宣傳活動,開展專項法治宣傳活動,通過分發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現場咨詢,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等開展專題講座,新媒體平臺宣介等形式進行法律宣講、案例剖析等,宣傳遵守合同約定、踐行契約精神等方面的民法規范要求。依法懲治合同詐騙、串通投標、故意損害商業信譽等背信損害企業利益以及其他破壞公平競爭的犯罪,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專項行動,切實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2022年上半年,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金融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45件92人。起訴商業賄賂、合同詐騙、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破壞營商環境的犯罪40人。立足辦案實際向當事人宣講契約精神。加強對涉及民營企業勞動爭議、股權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等案件審判、執行活動的監督,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開展“送法入企”等活動,服務民企發展,2022年上半年,辦理涉民營企業民事檢察案件52件,對審判和執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39件。辦理借款、買賣、建設工程、租賃等合同糾紛類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28件,對裁判結果確有錯誤的案件向法院提出提出再審檢察建議5件,其中4件已啟動再審(另外1件法院正在審查,暫未回復);對裁判結果正確的案件向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引導其服判息訴,履行法院判決和合同義務。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在接到各種經濟糾紛報警時,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界限,如能當場判斷不歸公安機關管轄的引導當事人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解決;如當場無法判明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受理調查,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作進一步處理,符合立案條件一律立案偵查,不符合立案條件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同時引當事人通過合理途徑解決糾紛,并配合好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制定出臺《服務保障穩住經濟16條措施實施方案》,進一步提升服務企業、護航經濟發展的能力,營造經濟發展良好營商環境。開展嚴禁插手干預民事經濟糾紛專項檢查,對近年來經濟犯罪案件全面排查,未發現民警插手干預經濟民事糾紛違法違紀行為。強化各類社會主體遵守契約精神的意識,形成守合同、講信用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關于“進一步健全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委工作銜接工作機制,形成聯動合力,化解合同糾紛”的建議

  將建設矛盾多元化解協調中心(暨人民調解中心),構建實體化、一體化矛盾預防化解運行機制納入2022年全市政法重點工作,印發《2022年全市政法重點工作推進實施辦法》,將推進完成情況納入平安建設考核和市委政法委委員向市委政法委全委會年度述職內容,確保工作落地落實。啟動了市、縣、鄉三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調解中心規范化建設,率先制定了《關于推進全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調解中心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方案》和《攀枝花市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調解中心規范化建設標準》,市級有關部門、單位、行業和大企業進駐中心,推動上下貫通、部門聯通、行業融通,實現信息共享、互通,加快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以“訴調對接”為重點,實現訴訟服務和多元解紛一站式融合推進。全市兩級法院均引入第三方調解組織入駐訴訟服務中心,開通在線調解平臺,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入駐特邀調解組織 27個,特邀調解員 212名,累計調解案件3309件。米易縣第三方人民調解,西區“三說會堂”,創新糾紛化解模式,實現“一站式”高效化解。推動類型化糾紛化解,聯合出臺《關于在全市推進勞動爭議多元化解工作的實施辦法》,與四川省證券期貨業協會簽訂《合作備忘錄》,加大與相關部門的訴調對接工作。通過專業第三方機構的介入進一步創新糾紛調解工作機制,開創糾紛調解工作新局面,促進轄區勞動爭議、證券期貨糾紛得到專業、公正、高效的調解解決。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三、關于“法院執行部門牽頭,會同公安、銀行、不動產登記、市場監管等部門,充分利用網絡查控手段,加大執行力度,讓生效判決(裁定)不停留在紙上,而要有維護生效判決(裁定)的法律震懾力”的建議

  將強化執行聯動協作推動切實解決執行難納入2022年全市政法重點工作,印發《2022年全市政法重點工作推進實施辦法》,將推進完成情況納入平安建設考核和市委政法委委員向市委政法委全委會年度述職內容,確保工作落地落實。建立綜治協助執行工作制度,明確綜治網格員為執行工作的情報員、協助員,將執行工作納入全市綜治目標考核,推動執行協作聯動工作落地落實。加強財產綜合查控。通過最高院、省院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發起網絡查控,對被執行人在國內銀行開設的賬戶、網絡資金賬戶、公積金賬戶、不動產、車輛信息、稅務、保險、證券、工商總局信息發起查詢。在網絡查詢結束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則要求辦案人員啟動傳統查控措施,即向被執行人住所地、登記地、主要經營場所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車管所等單位送達協助查詢通知書,協助查詢財產信息。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情況、被執行人填報的報告財產令以及法院通過網絡查詢、傳統查詢查到的相關財產信息啟動查封、凍結等措施,隨后啟動評估、拍賣、劃撥等財產處置措施。加大懲戒打擊力度。被執行人有不如實報告財產、虛假報告財產、拒不報告財產,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式規避法院執行、違反限制消費令等行為的,法院可依法對其采取拘留、罰款、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對其進行懲戒。采取上述措施以后被執行人仍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的,可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同時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將被銀行等金融機構限制其貸款、融資等活動,降低信用卡額度,并將其存款情況及時通過司法查詢平臺報告法院;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其降低信用等級,限制其參與部分活動;招投標管理部門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加政府采購和工程項目招標,建設管理部門暫停受理失信被執行人的工程項目許可、資質審批等業務。健全執行聯動機制。印發《加強執行聯動工作的實施方案》,推動制定《攀枝花市執行聯席會議工作手冊》,積極推進府院聯動機制落地落實。與涼山中院、涼山州司法局、涼山州安寧地區人民檢察院、攀西監獄、涼山監獄、蕎窩監獄共同印發《關于切實解決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的會議紀要》,加強攀西地區各相關單位涉財產刑執行聯動工作。完成全市執行聯動工作情況季度通報1期,對全市各聯動不力單位進行通報,提高聯動積極性。將一體化考核執行協同、宣傳調研等事項納入業務庭室考核目標,加強立、審、執協同能力。與宣傳部、發改委在“信用中國(四川)”網站上對接省級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曝光平臺,加強失信聯合懲戒。與稅務機關簽訂《聯動協作備忘錄》,兩級法院確定了與同級稅務機關就司法拍賣、變賣處置獲得的應稅收入進行協作的基本原則。與在攀銀行、市場監管、不動產、人社、金融、車管所等部門全面建成“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實現查詢、凍結網絡操作,減少傳統查、凍人力成本,提高執行效率。與公積金中心聯動實現公積金賬戶查詢、直扣業務辦理。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多次對接合作,形成《不動產線下查控會議紀要》,推動法院不動產“點對點”在線查控系統進一步更新完善。與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進行會商,形成《車輛處置事宜研討會會議紀要》,與全市兩級法院均建立起機動車在線查封、解封服務工作站,在各交通警察大隊設立機動車查詢服務點,建立查封車輛預警機制,切實提高法院查封車輛處置效率。市公安局于2021年制定下發《示范推動解決生效判決執行難問題實施方案》,聚焦執行難關鍵問題,創新思路、創新方法、創新機制,打通堵點、突破難點,進一步完善查控、追訴、協作、受案和監督“五個機制”,助力推動執行難問題有效解決。

  感謝您對政法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

  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