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對市政協十屆第一次會議第89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7-15     來源: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加強人防工程維護管理的建議》(第89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明確工程產權,落實責任主體”的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規定,民事基本制度只能通過制定法律進行規范。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喬曉陽在立法法講話中明確指出:有關物權方面的制度屬于民事基本制度。因此,人防工程產權問題只能通過國家立法予以解決,地方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無權解決人防工程的產權問題。我辦將從攀枝花市的實際出發,積極調研,為人防工程產權立法提出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并報告省人防辦,最終報給國家人防辦匯總,由國家人防辦協調立法機關,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的辦法解決人防工程產權問題。

  二、關于“建立專項維修基金,拓寬維管經費渠道”的建議

  (一)全面排查、重點治理。按照“項目化、清單化、具體化”要求,我們對全市人防工程分門別類登記造冊。截至目前,全市“結建”人防工程163條,總建筑面積53萬余平方米。其中:老舊人防工程122條,總建筑面積23.2萬平方米。為確保工作的精準性、針對性、有效性,我們把“加州國際”人防工程項目作為工程維護管理試點,以“小切口”帶動“大突破”;該項目地下停車場共2層,設置235個停車位(負一層獨立產權車位共135個,負二層人防停車位共100個),存在地下停車場質保期已過,維修體量大、所需資金多、個別已售車位或者租賃車位業主并非本小區居民等復雜問題,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籌集維護管理資金難。

  (二)多方合力、攻堅克難。按照“試點先行、階段總結、穩步推廣”的原則,針對試點項目,我們本著“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維護”的人防工程平時使用原則,督促建設使用單位履行工程維護管理責任與義務,通過采取使用維修資金、公共收益、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比例分攤費用、業主自愿捐贈、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費等方式建立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專項資金,重點解決經費籌集問題,為拓寬人防工程維護管理經費渠道提供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可操作的做法。截至目前,“加州國際”項目維修資金總余額654萬元(地面建筑維修資金630余萬元,地下停車場專項維修資金22.2萬元);地下停車場專項維修資金可根據工程現狀申請使用(負一樓車位專項維修資金13.6萬元,負二樓人防車位專項維修資金8.6萬元);地面建筑維修資金須由全體業主2/3投票同意方能使用。經現場會議協商,由市住建局負責協調落實維修資金的使用,市人防辦負責落實人防工程平時使用費的使用,街道社區居民委員會、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共同負責組織協調業主投票、比例分攤費用、自愿捐贈等工作。

  (三)統籌協調、政策引導。抓好《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條規定的落實,物業服務區域內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應當按照設計文件在實地標注。物業服務人應當加強防空地下室及其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維護,確保其處于良好使用狀態。平時開發利用人防工程設施,不得影響其戰時防空效能和應急避難功能。督促街道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小區物業公司嚴格按照《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落實組織協調、資金監管和維護管理責任。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提高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水平和人員素質,加強與屬地政府、街道社區溝通。出臺《攀枝花市人民防空工程標識技術規定(試行)》,人防工程指引標識、維護管理制度、示意圖和使用須知等上墻,便于廣大人民群眾平時正確識別和有效使用防護資源,利于戰時、災時人員疏散與掩蔽。

  三、關于“加強基層人防機構建設,落實維管職責”的建議

  《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軍分區〈關于深入推進人民防空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攀委發〔2017〕1號)明確指出:各縣(區)要加強人防工作力量,落實人防工作經費單獨列支、人員相對獨立、獨立開展工作的“三獨立”要求。截至目前,各縣(區)、大企業人防辦在落實人防工作“三獨立”方面還有一定差距,部分縣(區)人防工作經費沒有單獨列支到位,工作人員開展人防工作缺乏獨立性,致使人防工程維護管理的屬地管理職責難以落到實處。今年是深化國防動員體制改革完成之年,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我們將按照四川省人民防空辦公室2022年全省人防工作的安排部署,依照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改革方案,嚴格按計劃和要求完成全市各級人防主管部門機構設置和職能調整,實現“三獨立”工作落到實處,實現人防工程維管職責落到實處。

  感謝貴委對攀枝花人防工作的支持、關心,希望貴委繼續關注攀枝花人防事業的發展!

  攀枝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