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對市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第59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2-07-14     來源: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破解城市建設土地集約化利用難題的建議》(第59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全力推進政策賦能”的建議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棚改土地的綜合利用,要求按照“以科學規劃為引領,充分考慮老城區片區功能定位、空間利用條件,堅持連片規劃、整體改造”的原則,以項目建設推動城市基礎設施完善,促進城市空間布局更加科學合理、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更加均衡。市級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不定期組織召開“棚改工作推進會”,會商研究棚改騰空土地的綜合利用。下一步,我市將進一步完善溝通協調機制,合力加快推進棚改土地的利用,不斷提高我市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二、關于“統籌各方利益,創新土地資源整合方式”的建議

  (一)關于“采取使用等面積或等價值總體算賬的方法,通過置換、整合、分片劃轉等方式,理順和解決棚改土地科學合理使用,提高土地有效供給、土地利用效率”的建議

  棚改工作啟動以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積極配合屬地政府,并結合大企業及棚改實際,對棚改土地權屬關系、土地性質進行逐塊核實和明確。按照嚴控工業用地增量、盤活現有存量、優化結構、恢復城市自然生態的思路,逐步調整城市用地結構,努力提升土地增值空間,助推棚改地塊開發建設。截至目前,市本級共出讓棚改土地200.6畝,出讓金額32886.94萬元。

  (二)關于“移交轄區的市屬改制企業生活區等非經營資產和棚改騰空區周邊土地,在繼續執行《攀枝花市市屬改制企業社會職能移交工作實施意見》(攀委〔2005〕39號)文件同時,及時辦理權證過戶移交轄區整合使用”的建議

  我市市屬國有企業改制以來,陸續啟動了非經營性資產移交轄區政府的工作,由于我市建市時“先生產,后生活”的特殊歷史背景,大部分市屬國有企業移交轄區的非經營性資產,權屬或多或少存在權屬不明確的問題。對于這部分已移交的資產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市屬改制企業移交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攀委辦〔2008〕62號)中“對難以辦理權證的資產,由企業按現狀移交轄區政府管理使用”的規定,確定為轄區政府已實際擁有所有權的方式進行了處理。

  同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積極配合攀鋼、十九冶等國有企業做好“三供一業”移交資產權屬變更登記工作。依據企業申請,截至目前,攀鋼集團有限公司“三供一業”移交88宗土地,其中43宗土地已完成權籍調查各項工作、3宗土地已申請完成轉移登記手續;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三供一業”移交39宗土地,其中7宗土地已完成權籍調查及轉移登記工作、2宗土地正在做權籍調查。

  (三)關于“對市屬企業,為籌集改制成本,滿足貸款需要,一些企業的土地權證辦理到了市里平臺公司名下,為銀行提供抵押,2014年前改革貸款已全部還清,抵押資產已全部釋放。但目前處于閑置狀態的資產,建議相關部門要督促企業按照新的規劃要求組織運營,或交轄區協議收儲”的建議

  目前,辦理至平臺公司名下的土地,均進入企業注冊資本或資產,市國資委將督促平臺公司對處于閑置狀態的資產組織運營。若轄區政府需要收儲,可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房屋和土地類型資產征收補償工作方案的通知》(攀辦發〔2022〕9號)開展相關工作。

  (四)關于“對市屬改制企業部分土地已規劃明確為綠地、道路等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議企業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從企業紅線中劃出,移交轄區管理使用”的建議

  市屬國有企業改制后土地資產已分別注入企業注冊資本或用于融資貸款抵押。如轄區政府確需使用的,可按照紅線范圍內企業土地屬性,由轄區政府和企業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解決。

  感謝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