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對市政協九屆五次會議第131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12-20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X、XXX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制定我市文明單位獎勵辦法的建議》(第131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關于制定我市文明單位獎勵辦法的建議”
2020年5月,省文明委印發《四川省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管理辦法》(川文明委〔2020〕8號),該辦法規定,對四川省文明單位的獎勵,堅持精神激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原則,對文明單位干部職工以精神激勵為主,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各地、各有關部門可從實際出發制定激勵獎勵辦法。收到該文件后,市文明辦一直在計劃適時啟動我市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管理辦法制定工作。從目前情況看,全省21個市州有個別市州出臺了管理辦法,有4個市州采取轉發省上文件,多數市州因為沒有資金、政策支持而暫停或未啟動,省直機關文明單位激勵獎勵辦法至今仍未出臺。
經過前期的調研和與各委員的良好溝通,結合當前全省的創建工作態勢、我市的實際情況及創建工作需要,市文明辦根據省級層面的政策依據,進一步完善《攀枝花市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管理辦法》,力爭明確國家級、省級、市級文明單位的獎勵發放標準,明確獎勵資金來源。再書面征求財政、人社、審計等相關部門的意見,提請市文明委會議審議,再報市政府常委會和市委常委會會議審定。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參照《四川省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管理辦法》,對我市辦法所涉及內容進行認真研究,盡可能提出相對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執行措施。二是強化與各市(州)和省文明辦的溝通,積極學習外地先進工作經驗,爭取省上的工作指導。三是及時向市文明委領導、市委、市政府分管聯系領導專項匯報,爭取支持出臺這個管理辦法。
感謝各位委員對我市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