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科學技術局對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第34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7-29     來源:攀枝花市科學技術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市委:

  貴委提出的《關于恢復市級科技獎勵的建議》(第34號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恢復市級科技獎勵”的建議

  (一)我市實施科學技術獎勵情況

  1978年—2016年,我市開展科技獎勵長達38年,累計獎勵成果1456項,在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科研熱情,提升科技攻關自主創新能力上發揮了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為提升我市科技創新水平,更好地服務國家戰略、助力戰略資源開發利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起到了強有力的科技支撐作用。

  2020年5月紀念攀枝花開發建設55周年,市科技局組織頒布《攀枝花科技創新英雄榜》,設置特別成就獎、“十大英杰”榮譽稱號、突出貢獻獎、科技合作獎4個獎項,對攀枝花建市以來科技戰線涌現出的英雄群體和杰出個人代表進行表彰。

  (二)我市恢復科學技術獎勵工作情況

  2017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國務院其他部門、省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省級以下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其他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不設立由財政出資的科學技術獎。國務院辦公廳這一改革舉措的出臺,旨在提升我國科技獎勵的質量。因此我省大多數市(州)(含攀枝花)自2018年起停止了市級科學技術獎勵。

  之后,我省綿陽市、廣元市、自貢市、涼山州等市(州)相繼制定了本地的科學技術獎勵或成果激勵辦法及實施細則,保留并優化獎項設置的市級科技進步獎,均采取不進行財政性資金獎勵,以市政府發文和頒發證書的方式進行表彰。為此,我市科研院所、高校、企業及民主黨派部分專家學者提出恢復市級科學技術獎的呼聲越來越高。2019年市政協九屆三次會議第145號提案中也提出了繼續開展科技獎勵的建議。2019年5月,市科技局組織對攀枝花學院、攀枝花市農林科學院、攀鋼集團及衛生系統等科技人員較為集中的高校院所、醫療機構及企業進行了專題調研,參加問卷調查的1300余名科研人員中有90%以上人員支持開展不設獎金的市級科技獎勵表彰。截至2023年,我局持續開展恢復市級科學技術獎相關調研,開展相關準備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舉措

  2024年5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5號第三次修訂公布《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其中第一章第二條規定:本省其他國家機關、群眾團體,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得設立科學技術獎。與修定前的《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等法規表述“不設立由財政出資的科學技術獎”要求明顯變化。

  為激發我市科技創新活力,推動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科技創新激勵,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組織專家評選年度“十大科技攻關成果”和“十大科技成果轉化榜單”,向全社會發布。二是鼓勵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組織和個人申報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我局將加強向上對接,爭取獲得更多支持。三是按照科技部印發的《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鼓勵社會組織或個人設立科學技術獎,在重點學科和關鍵領域創設高水平、專業化的獎項,鼓勵我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基礎和前沿領域研究人員積極申報獎項,通過實施獎勵表彰,激發更多創新活力。

  二、關于“召開科技獎勵大會”的建議

  因市級行政部門不再設科技獎,相應不再組織召開科技獎勵大會。

  三、關于“設定表彰使用范圍”的建議

  因市級行政部門不再設科技獎,相應不再設定表彰使用范圍。

  再次感謝貴委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同時期盼更多的寶貴意見和建議!

  此函。

  攀枝花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7月29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