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第14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4-08-16 來源: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延長市政道路邊、公共停車場免費停車時間的建議》(第14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把所有公共停車區的免費停車時間改為30分鐘”的建議
(一)停車場管理調研情況
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對中心廣場(冬日陽光停車場)、中西醫結合醫院停車場、攀枝花市科技創新投資有限公司特許經營管理的占道停車點、火車南站地下停車場等車流量較大的停車場(點)進行實地調研。據調研了解,醫院、廣場、車站、部分占道停車點等車流量大的停車場車位資源緊張,周邊上班、辦事、購物等車輛停放時間長,若延長免費停車時限,將進一步加劇問診車輛、臨時辦事車輛“停車難”問題。
(二)工作建議
1.鼓勵行政事業單位、公益性服務機構等停車場在節假日期間向市民提供(減)免費停車服務,做好康養人群停車指引,提升康養人群對我市康養環境的認同感,營造友好的城市氛圍。
2.鼓勵有條件的政府定價停車場在免費停放15分鐘的基礎上,延長車輛免費停放時限。
二、關于“政務中心免費停車時間從30分鐘改為60分鐘;收費起征點從現在的6元改為2元”的建議
(一)市政務中心停車場項目業主為釩鈦高新區管委會,中建三局是項目出資方和運營方。根據政務中心PPP項目“兩評一案”及《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項目新運營維護實施方案》(攀釩鈦〔2023〕92號),現執行免費停車時間為30分鐘。為確保市政務服務中心項目正常運營,待條件成熟時逐步調整。
(二)市政務中心停車場收費按照《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攀枝花市城區政府定價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攀發改價格〔2019〕58號)“二級價區”標準進行收費,該收費標準執行情況平穩,下一步,市政務管理局將加強與釩鈦高新區管委會、中建三局的溝通協調,努力打造更好的辦事軟環境。
感謝您對我市機動車停放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