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對市政協十屆二次會議提案第119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7-05 來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生態環境聯防聯控的建議》(第119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進一步明晰生態環保職責”的建議
全省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于2020年印發,目前尚未更新,我市于2021年制定印發《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按照國家18部委《關于推動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要求,省級責任清單將進行完善更新,我市將隨即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2018年以來,我市頒布實施了《攀枝花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和《攀枝花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兩部地方性法規,目前正在實施過程中。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收集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建議,在修訂《攀枝花市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和《攀枝花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時提出明確的意見建議,供市人大常委會參考。
二、關于“進一步建強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的建議
各縣(區)均成立了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明確了領導分工和部門職責,并根據工作變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初步形成了權責明晰、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體系。區(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已納入黨政同責考核。各縣(區)正在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監管網格化建設,配備專兼職人員和裝備,打通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執行落實的“最后一公里”。
三、關于“進一步加強信息互通和部門聯動”的建議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市工作會議,聽取縣區和重點企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各縣區、釩鈦高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聽取環委會成員單位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轄區內重大生態環境問題,部署下一步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建立了各單位聯絡員機制,創建微信群,實現了成員單位間信息共享。另外,縣區公安局成立了食藥環大隊,專門辦理環境違法案件;縣區檢察院針對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問題提出檢察建議書,敦促地方有關部門履職盡責;縣區人民法院成立環保法庭,專門審理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違法案件。在遇到重大生態環境問題時,區級生態環境、住建、公安、城管、水利、林業等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區域聯防聯控”的建議
近二十年來,攀枝花市與云南省麗江市每年開展川滇生態環境聯合執法,形成四川、云南兩省交界重點區域、流域協同監管慣例。2022年8月,為攀枝花市米易生態環境局與涼山州德昌、會理生態環境局三方簽訂《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控框架協議》,建立保障區域生態環境安全,防范安寧河流域生態環境風險,及時調處毗鄰地區環境信訪問題機制。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