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市政協十屆二次會議第38號提案答復的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7-31     來源:中共攀枝花市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市委:

  貴委提出的《關于攀枝花推動綠色礦業提質升級的建議》(第038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推動新一輪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政策支持”的建議

  (一)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支持政策。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每年收集整理需要向國家部委、省級層面爭取支持的政策措施,通過攀西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部省聯席會議平臺爭取支持。今年2月,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整理了《攀西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第五次部省聯席會支持事項清單》,從科技創新、產業發展、財稅金融、承載能力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5個方面收集整理了11條需要國家層面支持的事項清單,如爭取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爭取上級資金投入勘查找礦和紅格南礦區礦權出讓收益中央分享部分轉移支付安排我市用于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生態修復等。從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2方面收集整理了7條需要省級層面支持的事項清單,計劃提交試驗區部省聯席會議研究,積極爭取支持。特別是針對試驗區產業準入條件和標準中的釩鈦磁鐵礦資源綜合利用條件“新建礦山企業采選能力不低于600萬噸”條款,對我市已設置的礦業權如中梁子、灣子田等采選能力達不到600萬噸/年的礦山,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研究處置遺留問題。

  (二)紅格南礦區開發政策。2018年以來,市委、市政府積極爭取紅格南礦區開發政策,通過努力,紅格南礦2021年列入了國家、省級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進入國家能源資源基地名錄和設置開采規劃區塊,從國家保護礦區轉變成可開發礦區,為南礦開發創造了規劃條件。市政府2022年組建了紅格南礦區采礦權出讓專班,積極謀劃紅格南礦區采礦權出讓事宜,得到了自然資源廳等省級部門支持,完成了《攀枝花釩鈦磁鐵礦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技術評估論證報告》編制和院士專家評審,解決了開發南礦的技術支撐問題。2023年已完成采礦權儲量核實評審和采礦權出讓踏勘論證報告編制工作等前期工作,目前自然資源廳正在加快推進公開出讓工作。同時,提前謀劃紅格南礦區開發采礦場、排土場、尾礦庫、配套設施等選址布局,向自然資源廳爭取在用地指標和年度計劃指標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支持。

  二、關于“以‘將安寧河谷打造為天府第二糧倉’為契機,推動國家、省級全流域跨地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的建議

  我市在2019—2021年與涼山州建立了安寧河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并簽訂了補償協議。上游水質達標,下游城市向上游地區給予補償,我市三年已累計向涼山州補償資金2250萬元。由于市財政困難,該項工作到期后未繼續開展。2022年省財政廳等4部門印發了《四川省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激勵政策實施方案》,鼓勵相鄰市(州)開展橫向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工作,資金來源以市級財政為主,省級財政引導給予適當獎補。目前沒有具體補償標準,依靠雙方談判協商確定補償金額。對于建立金沙江流域橫向補償機制,我市上游屬云南麗江市,下游左岸屬涼山州,右岸為云南楚雄州,且城市和工業相較發達,需分別對三地進行談判協商,由于沒有具體補償標準暫無法準確測算我市收入與支出。我局經與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溝通對接,建議該項工作待我市財政緩解后逐步開展。

  中央、省級財政對天然商品林和集體公益林采取直補方式兌現給農戶,沒有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相關政策制度。2022年下達天然商品林停伐補助資金1958.42萬元,補助面積131.08萬畝,下達集體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2829.36萬元,補助面積199.03萬畝。

  三、關于“進一步加大對綠色礦業發展要素保障的爭取力度”的建議

  (一)積極爭取新建礦山能耗指標保障。市發展改革委2023年已按要求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能耗單列項目共34個,申請單列能耗462萬噸標準煤,并多次向省發展改革委環資處匯報銜接,積極爭取我市包含礦山在內的項目能耗指標需求。

  (二)用地保障。《自然資源部關于做好采礦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202號)規定,要多途徑、差別化保障采礦用地合理需求,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及省政府重大項目清單的采礦項目用地,在按照現行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時,由部直接配置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未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及省政府重大項目清單的采礦項目用地,在按照現行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時可使用以存量土地處置規模為基礎核算的計劃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和采礦企業還可以通過將采礦項目新增用地與復墾修復存量采礦用地相掛鉤,解決計劃指標和耕地占補平衡問題。

  針對礦業臨時用地改革,自然資源部和自然資源廳已多次明確不予支持,2021年11月印發的《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1〕2號)對臨時用地的適用范圍進行了嚴格和明確的限定,采礦用地不符合臨時用范圍。

  感謝貴委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支持、關心和理解。

  攀枝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7月31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