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繼續加大對“紅名單”企業融資等方面支持的建議》(第95號建議)的答復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2-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對市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第95號建議答復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繼續加大對“紅名單”企業融資等方面支持的建議》(第95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繼續加大對“紅名單”企業融資等方面支持”的建議
截至2017年3月末,攀枝花市“紅名單”企業在轄內銀行機構融資總額為183.44億元,其中貸款余額170.97億元,占全市各項貸款的22.97%,表外融資12.47億元。2016年,對符合降準政策標準的兩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下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累計釋放流動資金10.6億元,投向“紅名單”企業5.3億元;發放再貸款20.3億元,投向“紅名單”企業5.7億元;辦理再貼現12.77億元,支持“紅名單”企業票據7.97億元;全市累計辦理應急轉貸343筆,金額44.61億元。在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攀枝花市金融支持暨銀政企對接會活動中,金融機構與“紅名單”企業簽訂授信協議金額達30.27億元,有效提升了“紅名單”企業發展的資金實力。2016年12月,攀枝花轄內企業人民幣貸款加權平均利率僅5.75%,低于全省其他地區近2個百分點,按由低到高排序排名全省第三,有效降低了企業融資成本。
除“紅名單”外,還推出其他金融融資措施,支持民營經濟發展。
(一)擴大應急轉貸資金規模。
自2013年啟動應急轉貸工作以來,共為全市219戶企業辦理應急轉貸357筆,累計金額達44.63億元,為企業節約融資成本2億元以上。
(二)建立釩鈦產業發展基金。
按照《攀枝花市釩鈦產業發展基金運作方案》規定,結合重點產業化項目推進情況,設立了釩鈦產業發展基金1.7億元,支持釩鈦企業做大做強。
(三)籌建興攀產業發展基金和金融互動資金。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放大作用,帶動金融資本加大對實體經濟投入。目前擬成立興攀產業發展基金,下設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等子基金。為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制定了《攀枝花市財政金融互動獎補資金管理辦法》。
(四)優化金融機構貸款增量財政激勵獎補政策。
2013年以來,向上爭取省級財政支持金融發展資金3265.31萬元。鼓勵企業提高直接融資比例,促進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協調發展,2016年對成功在“新三板”掛牌上市的企業補貼100萬元。
(五)引導銀行機構盤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斷優化信貸結構和提高信貸資金使用效益。
2013年至2015年間,全市各項貸款分別增長14.54%、8.14%、5.95%。連續三年存貸比居于全省第一,分別達到77.8%、82.26%、81.69%。2016年9月末,全市各項貸款余額達到733.57億元,比年初增長4.64%,存貸比為78.17%。其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93.49億元,較年初增長9.91%,較同期各項貸款增幅高出5.27個百分點;涉農貸款余額168.99億元,較年初增長8.59%,較同期各項貸款增幅高出3.95個百分點。
(六)拓寬民營企業融資渠道。
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及資產證券化等多種形式開展直接融資。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家企業上市,3家企業成功在新三板掛牌,20家企業在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展示板掛牌,8家企業正在籌備新三板上市工作,另有1家企業正在籌備赴澳大利亞主板(ASX)上市。
(七)推進“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提升工程”。
創新產品和服務,拓展抵(質)押擔保物范圍,提高貸款審批和發放效率,改善和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2016年9月末,全市小微企業貸款(含貼現)余額193.49億元,較年初增長9.9%,高于全市貸款增速4.26個百分點。
(八)努力向上爭取支農和支小再貸款指標。
兩項指標規模從2013年的12億元增加到2016年的19億元,增長58.33%,擴大了銀行機構信貸投放資金來源。特別是2016年下達的3億元支農再貸款限額,填補了我市近5年來支農再貸款的使用空白。
二、關于“繼續加大對優秀民營企業的支持和企業兼并整合力度”的建議
我市出臺一系列辦法措施,并狠抓落實加大對優秀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一)市場準入政策落實情況。
2013年以來,按照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的總體部署,我市先后出臺了《攀枝花市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攀枝花市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等文件,先后推行了注冊資本金實繳改認繳,前置審批事項改后置,簡化經營場所登記,放寬企業經營范圍和企業名稱核準,全面落實“先照后證”改革措施,推進“三證合一、一證一碼”等改革措施。截止2016年10月底,全市共有各類企業15446戶,比2012年的9935戶、增長55.47%,其中私營企業13495戶,比2012年的8385戶、增長60.94%。
一是推行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通過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資金使用效率,賦予公司股東(發起人)在注冊資本管理方面更多的自主權利,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公司注冊的門檻和創業成本。
二是推行“先照后證”審批制度改革。除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明確規定的必須先許可、后辦照的39 項行政審批事項外,其他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作為工商登記后置審批項目,充分為市場主體“準生”松綁。
三是推進企業名稱登記改革。出臺《關于企業名稱遠程核準的實施意見》,開展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實現名稱審核標準化、規范化,在經營范圍核定上切實體現“非禁即入”的原則。
四是推行企業登記“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和“五證合一、一證一碼”登記改革。我市“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于2015年9月25日如期實施。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及市政府有關精神,在鞏固、擴大和最大程度運用“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礎上,于2016年9月25日開始,積極開展 “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五是放寬經營范圍限制。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未包含的新興科技行業,根據企業申請,靈活核定能體現其行業和服務特點的經營范圍;對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辦理行政許可的一般經營項目,企業可在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后直接經營;申請從事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其經營范圍可使用“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字樣進行登記。
(二)財稅促進政策落實情況。
一是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2016年以來,我市地稅系統共計為納稅人減免營業稅3015.91萬元,為1710戶納稅人減免企業所得稅1089.69萬元;國稅系統為小微企業減免增值稅1.18億元,為909戶納稅人享受小微企業減免所得稅587萬元,全市稅務系統落實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受惠面均達100%。
二是依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省級部門規定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條件的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煤炭行業依法給予稅收減免。2016年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1.15億元,減免房產稅202.29萬元。
三是落實西部發開發優惠政策。2013年以來,為62戶民營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共計6431萬元。
四是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2013年以來,按照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我市13戶次民營企業享受558萬元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
五是規范各類收費,切實減輕民營企業負擔。2016年將為我市民營企業減輕負擔近2.27億元。
(三)金融政策落實情況。
為加大金融對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支持力度,會同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若干意見的通知》(攀銀發〔2016〕45號)。引導轄內金融機構認真執行差別化工業信貸政策,著力支持工業企業發展。
一是重點支持“紅名單”企業等核心支柱企業,推動其加快轉型升級,淘汰落后產能,力爭降本增效。對于納入“紅名單”的企業,銀行不得抽貸、壓貸、延貸,并保持貸款余額適度增長。
二是維持傳統產業技術改造、轉型升級支持力度。對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傳統工業企業出臺放寬市場準入專項信貸政策,通過調整行業分類、貸款期限、循環貸款、降低貸款利率等措施幫助企業技術改造升級,兼并重組。
三是加大金融幫扶。對“紅名單”企業優先進行應急轉貸;對資金鏈面臨斷裂風險的,組建債權人委員會實施金融幫扶一致行動,通過延長貸款、降低貸款利率、票據流轉貸、發放重組貸款等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四是嚴格按照《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規范不正當競爭行為指引》和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建立貸款利率定價行為行業自律機制,充分發揮金融機構、自律機制和中央銀行“三道防線”作用,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激勵約束,引導市場利率下行。指導金融機構根據自身經營策略等情況,科學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定價策略。對“紅名單”企業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上浮不得超過30%,鼓勵執行基準利率,切實減少企業融資負擔,實現金融與實體經濟共贏和發展。
(四)土地政策落實情況。
一是對需按拍賣掛牌方式供地的,嚴格以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出讓方案中未設置排他性條件。對符合《規劃供地目錄》的項目,以劃撥方式供地,針對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不論投資主體,均按劃撥方式供地。
二是積極推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根據《攀枝花市城區工業用地不同年期出讓最低價標準》確定出讓最低價。今后,除國家、省、市確定的重大產業化工業項目可按最高年期出讓外,其余項目出讓年期原則上不得超過30年,有效減小了民營企業的資金投入、積極促進項目落地。
三是出臺《促進工業經濟增長有效去產能和加快推進低效限制工業用地處置利用措施的通知》,允許民營企業將合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工業用地轉產或轉讓用于發展第三產業(商品住宅開發除外),并按市場價補繳土地出讓價款。
四是出臺《攀枝花市已出讓未開發地產用地轉換用途實施方案的通知》,通過對未開發房地產用地整體或部分轉型用于國家支持的養老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駕馭培訓產業、旅游產業等項目用途的開發建設,有效盤活民營企業資產,實現集約節約利用。
積極推進企業整合重組,盤活存量,形成優勢產業集團。切實加大協調支持力度,通過引進、兼并、重組等方式,盤活富邦、川投化工、川煤焦化等重點停產企業。推進釩鈦磁鐵礦采選、鈦白粉、海綿鈦等行業的整合,按照省統一部署推進地方鋼鐵企業的整合。著力引進有實力有技術的企業通過重組、技術合作等方式,盤活效益不好或已停產的重點企業,利用資源優勢,發揮存量產能。
感謝您對我市工業企業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