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區兩級按照稅收分成比例相應承擔村(社區)干部經費的建議》(第91號建議)的答復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2-19     來源:市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財政局

  對市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第91號建議答復的函

  XXX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市區兩級按照稅收分成比例相應承擔村(社區)干部經費的建議》(第91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現行相關政策規定

  根據省政府規定,按照目前各級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劃

  分,村(社區)干部基本報酬屬縣(區)級事權范圍,由縣(區)財政予以保障。為支持各縣區落實對村(社)干部的各項保障政策,市委、市政府根據各縣(區)財力情況,出臺了《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的實施意見》(攀委辦發〔2007〕18號)以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攀枝花市村(社區)干部基本報酬及辦公經費補助標準的通知》(攀府函〔2009〕87號),文件規定村干部和社會工作者基本報酬屬縣(區)級事權范圍,經費來源由縣(區)予以保障,城市社區干部報酬和辦公經費由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由市、縣(區)兩級財政按35:65比例分攤。

  同時,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社區工作人員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攀辦發〔2014〕38號)規定,我市從2011年起為全市社區干部和社會工作者繳納住房公積金,市級財政對非擴權縣按繳納額的35%給予定額補助。

  二、關于政策執行情況

  2009年以來,我市3次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村(社)干部報酬,并于2015年提高了村(社)辦公經費。市級財政每年均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和調整后的補助標準,結合各縣(區)城市社區基礎數據,測算和安排各縣(區)的城市社區干部基本報酬、住房公積金和辦公經費補助。2013年至今,市級財政已累計投入4300余萬元。以仁和區為例,僅2016年,此項補助金額達到170.45萬元。

  同時,針對各縣(區)村(社)干部報酬和辦公等運轉經費籌集困難的情況,市級財政多次向省級財政專題反映匯報,得到了省級財政的大力支持。省級財政將村(社)干部報酬和辦公等運轉經費作為一個因素納入了均衡性轉移支付和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資金分配范圍。據統計,2013年以來,省級財政直接分配下達仁和區的均衡性轉移支付補助分別為2882萬元、5227萬元、7710萬元、9777萬元,呈逐年大幅增長。

  三、關于將村干部報酬和辦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補助范圍的問題

  近五年來,受市場和政策的影響,市級財力水平逐年下降,從2012年的46.7億元降至2016年的39.9億元,降幅達到 14.6%,在此期間,國家相繼出臺了人員增資、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剛性支出政策,使得市級財政運行十分困難。為此,市財政采取了壓縮包含行政運行費用在內的一般性支出方式,以維持市級財政的收支平衡。目前,我們僅能做到保工資、保基本運轉、保必要民生。因此,從市級的財力來看,近期內還不能安排資金用于對村干部報酬等進行補助。

  市政府未來將從三個方面加強仁和區村(社區)干部經費保障力度:一是考慮仁和區村干部較多、財政較為困難的實際情況,在分配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資金時適當予以傾斜;二是按照財政改革總體方案的規定,市級根據市、仁和區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加大對仁和區村(社區)干部報酬轉移支付力度;三是繼續加大向省級財政爭取支持的力度,繼續增加仁和區的均衡性轉移支付補助,提升仁和區的財力水平,以實現仁和區保工資、保基本運轉、保必要民生的需要。

  感謝你們對政府社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得到你們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

  攀枝花市財政局

  2017年7月27日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