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企聯動,加快推進攀煤公司“兩供一業”分離移交的建議》(第33號建議)的答復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12-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國資委
對市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第33號建議答復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地企聯動,加快推進攀煤公司“兩供一業”分離移交的建議》(第33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明確分離移交各責任主體的建議
中央、省市有關“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文件都明確規定,分離移交的責任主體是企業。市政府出臺的《關于推進在攀中央企業、省屬企業和市屬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實施意見》(攀府發〔2016〕21號),明確了我市“三供”的接收單位分別為市水務集團公司、國網攀枝花供電公司和市煤氣總公司也是實施主體。為加快推進速度和保證工程質量,移交企業可以委托接收單位實施改造,市委議事紀要(2017年第2期)明確規定:分離移交的主體是各有關企業,供水供電供氣維修改造項目由移交企業委托接收單位實施改造,物業改造由轄區政府主導,會同移交企業嚴格按招投標程序確定實施改造單位。由于省財政廳將首批分離移交補助資金7.25億元于2016年11月2日直接劃撥到市財政局,根據省財政廳的要求,為保證上級補助資金專款專用,市財政局將補助資金劃撥到西區財政局,由西區財政局監督使用。從工作協調情況來看,經過攀煤公司與西區政府的多次協商,最終達成了成立聯合工作組的一致意見。2017年3月1日,西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煤(集團)公司“三供一業”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攀西府〔2017〕11 號),該實施方案明確了水電改造由攀煤公司來主導,物業小區由西區政府來主導。并明確了工作原則和工作目標、組織領導、改造實施流程、接收單位、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內容,為積極有序推進攀煤公司“兩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關于按期完成分離移交任務的建議
根據國辦發〔2016〕45號、川辦發〔2016〕86、攀府發〔2016〕21號文件規定,都要求在2018 年底前基本完成分離移交工作,這是對分離移交工作作了基本的時間要求。根據省國資委《關于報送2017年上半年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進展情況的通知》(川國資改革〔2017〕24號)精神,在填報“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分項目工作進度時,將“已累計完成戶數+已累計簽正式協議或框架協議未完成戶數)/2011年末涉及居民戶數”之比作為考核完成分離移交工作進度的一項指標。按照這一公式來計算,攀煤公司供水、供電和物業改造均100%完成了分離移交任務。但要完成攀煤供水、供電及物業的維修改造,需要攀煤公司和西區政府按照制定的實施方案,明確改造移交的各個時間節點,倒排工期,落實責任,明確開工時間、施工時間,分階段完成目標任務,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分離移交任務。市國資委將積極配合轄區政府和分離移交企業,及時協調解決分離移交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分離移交年度目標任務的實現。
三、關于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建議
攀枝花作為“三線建設”時期我國重要的鋼鐵基地,在建設之初攀鋼、攀煤等大企業因征地等歷史原因形成的為農村居民無償供水、供電這一歷史遺留問題,后來雖采用“限量使用、超額收費”和“差額補助”等辦法,但長期以來,企業與農村居民住戶簽訂長期甚至無期限轉供協議,企業也一直無法與涉農用戶解除轉供關系,已成為企業的一個沉重負擔。攀府發〔2016〕21號文件明確:“對于攀鋼集團公司、攀煤集團公司等企業因征地等歷史原因形成的農村居民用戶無償供水、供電問題,由市“三供一業” 分離移交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牽頭,轄區政府、移交企業與用戶進行協商,研究制定全市統一的補償標準,一次性給予經濟補償,解除轉供關系。今年初,市國資委多次召集三區政府和攀鋼、攀煤公司研究討論補償標準問題,最終因攀鋼不同意大多數單位或部門的意見而無法出臺全市統一的補償標準。攀煤公司內部工亡遺屬、特困家庭涉及人員多,數量大,對于攀煤公司原來給予的水電補貼,在攀煤公司“兩供一業”分離移交后,由攀煤公司與這部分群體按標準達成協議,資金由攀煤公司籌集。三是沿江煤礦政策性關閉后重組民營物業公司(春暉公司)的資產和人員安置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按照“三供一業”推進會要求,請西區政府會同攀煤公司專題研究解決。
四、關于發揮地企聯動作用的建議
2015年10月,為推進我市“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成立攀枝花市在攀央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協調小組的通知》(攀辦函〔2015〕 179 號),因分離移交范圍擴大和成員工作變動等原因,2016年12月,市政府決定將原協調小組更名為攀枝花市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并調整充實成員單位和人員。目前,市政府也同時成立了推進地企合作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級相關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定期召開會議,通過這一平臺市政府正在為在攀央企、省企和大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實實在在的問題。同時,西區政府與攀煤公司也成立了“兩供一業”分離移交聯合工作組,這也是加強地企合作的具體體現。在招標立項、報建等方面,西區政府指定區住建局、發改局等部門建立綠色通道。至于稅收優惠政策,需要稅務部門清理政策文件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感謝您對推進攀煤公司“兩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國資委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