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攀煤公司“三供一業”改造移交中需解決問題的建議》的答復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11-30 來源:市人大常委會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XXX、XXX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攀煤公司“三供一業”改造移交中需解決問題的建議》(第44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解決涉農轉供水、電補償歷史遺留問題的建議
2017年3月,根據攀府發〔2016〕21號文件精神,東區、西區、仁和區、攀煤、攀鋼集團公司與市國資委專題討論研究了涉農轉供水電補償問題,按照“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和“居民能夠接受、企業能夠承受”原則,參考城市居民人均水電消耗量和攀鋼集團公司2011年7月與東區政府達成的《關于規范東區銀江鎮村民使用攀鋼轉供水電工作的會議紀要》精神,擬定了每人每月5噸水30度電一次性補償15年的補償方案,后因各種原因未能實施。2017年8月8日全市“三供一業”推進會上明確:由縣(區)政府與企業協商,在8月底前簽訂補償協議,由企業支付一定年限的費用,縣(區)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予以一次性解決(見市委議事紀要〔2017〕16期)。由于涉農轉供成因復雜,各方利益訴求不同,企業沒能與轄區政府以及農村居民達成一致意見。
2018年4月2日,市政府召開全市“三供一業”、市政設施及消防機構分離移交工作推進會,再次就涉農轉供補償問題進行了研究。會后,市國資委根據會議要求,在深入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擬訂上報了《關于提請審議攀枝花市國資委關于在攀央、省企“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涉農轉供水電一次性補償的實施意見(送審稿)的請示》(攀國資〔2018〕40號),待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印發實施。
二、關于解決春暉物業管理公司“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建議
按照4月2日全市“三供一業”、市政設施及消防機構分離移交工作推進會要求,春暉物業管理公司“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問題由攀煤公司會同西區政府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報市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審定。目前,攀煤公司正在積極研究解決方案。
三、關于城市棚改范圍與“三供一業”改造范圍重疊,統籌使用“三供一業”補助資金的建議
(一)關于棚戶區改造與“三供一業”重疊區域能否統籌使用改造資金的問題。
2016年以來,國家和省里下發的相關文件都未明確能否統籌使用改造資金的問題,為避免改造資金的浪費,市國資委于2017年6月向省國資委上報了《關于“三供一業”維修改造資金與棚戶區改造采煤沉陷區治理資金進行整合的請示》(攀國資〔2017〕29號)。2017年7月后,國務院國資委和省國資委先后發文同意資金整合使用。
(二)如何進行資金的有效整合問題。
在4月2日全市推進會上,明確資金統籌由市財政局牽頭,市國資委、市住建局協助,共同研究提出資金統籌意見并報市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審定。項目統籌由市住建局會同區(縣)政府實施,目前已將“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與棚戶區改造區域重疊部分,納入棚戶區改造范圍,資金整合政策正在研究制定。
四、關于對攀煤公司已完成改造移交部分進行認定的建議
根據國家和省里相關文件精神,2012年以后至2016年以前已經進行維修改造的相關項目,可以納入財政資金的補助申報范圍,但未明確補助認定標準。對于攀煤公司四個已改造小區近7000戶如何認定補貼資金問題,目前市財政局、市國資委正積極與省財政廳、省國資委進行溝通,待上面明確意見后按規定執行。
感謝你們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敬請繼續提出寶貴意見。
攀枝花市國資委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