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支持養老機構持續正常運轉的建議》的答復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11-30     來源:市人大常委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支持養老機構持續正常運轉的建議》(第19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健全意外傷害保險賠付制度,規避風險”的建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我市養老事業及養老服務業規范有序發展,為了支持養老機構持續正常運轉,化解因“意外傷害”等事件帶給養老機構責任和老年人意外風險。2016年4月,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了《錦泰財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關于開展保險人群試點的請示》,原則同意錦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提出的“養老機構責任險”和“政府公眾責任險”實施方案。

  攀枝花市民政局與錦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就“養老機構責任險”的基本條款和特約條款進行多次協商、修改完善,并征求了律師的意見,錦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特別約定》。市民政局于2016年下發《攀枝花市民政局關于我市公辦、民辦養老機構,民辦養老服務場所參加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的告知書》(攀民政〔2016〕118號)、《攀枝花市民政局關于我市公辦民辦養老機構民辦養老服務場所參加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的補充通知》(攀民政〔2016〕105號),明確了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的險種,期限、投保方式、資金的支付和結算。采取公辦養老機構的投保資金由市(縣、區)財政全額承擔,民辦養老機構投保資金由市(縣、區)級財政承擔 50%、各養老機構自行承擔 50%的政府補助方式。

  二、關于“出臺《養老機構人員意外傷害處理辦法》”的建議

  政府考慮到入住養老機構人員,在發生意外事故后,機構和入住老人雙方責任難以劃分,為確保鼓勵養老機構積極購買機構責任險,《攀枝花市民政局關于我市公辦民辦養老機構民辦養老服務場所參加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的補充通知》(攀民政〔2016〕105號)明確規定,公辦養老機構購買養老機構責任險的費用由政府全額承擔,民辦養老機構購買養老機構責任險的保費政府和機構各承擔50%。要求已經許可的養老機構均要購買養老機構責任險。

  入住養老機構內的老人在發生意外事故后,由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切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使養老機構做到有法可依,健康發展。

  三、關于“加強對養老機構服務人員培訓力度,提升服務水平”的建議

  (一)積極推進我市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工作。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加快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及時、科學、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努力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會環境和氛圍,推動我市老齡事業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通過積極爭取,我市成為四川省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地區。目前正在制定《攀枝花市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實施方案 》,方案將從“擴大人才培養供給、加強養老服務人才規范化管理、提高養老服務人才培養質量、建立養老服務人才激勵機制”等方面開展工作,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加強社會輿論宣傳”等方面保障人才試點工作順利實施。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試點工作的開展對我市養老機構管理和服務整體水平將會有很大的提高。

  (二)在攀枝花國際康養學院增設老年人護理專業,降低入學門檻,擴大招生范圍。

  依托攀枝花國際康養學院培養和造就一批從事康養及養老服務人才,為養老事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雖然攀枝花國際康養學院尚未開設老年人護理專業,但學校已向省教育廳申報養老護理專業。因增設專業從申報到批復要經過一定的流程,為了滿足我市養老護理人才培養的需要,學校擬降低入學門檻,擴大招生范圍開展一些養老照護和家政方面的培訓。同時,康養學院擬針對有需求的養老機構開展定崗培訓,為養老機構培訓養老護理人才。政府也將鼓勵各養老機構積極到康養學校進行人才選拔,并與學校和學員簽定定崗培訓協議等。

  (三)加強對已就業學員工作情況的持續跟蹤,并對養老機構是否按照《勞動法》履行責任進行監督檢查,解決學員的后顧之憂。

  根據康養學院和各養老機構提供的信息,從學校畢業就到養老機構任職的學員很少,各養老機構對年輕護工需求很大,但有很多年輕學員不愿意到養老機構從事護理工作,就目前來看各養老機構護工的年齡普遍偏大。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49號)第十八條明確規定“養老機構應當配備與服務和運營相適應的工作人員,并依法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在日常的工作檢查中,我們也將對養老構從業人員的用工合同進行檢查,切實保障養老機構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解決養老機構從業人員的后顧之憂。

  四、關于“加大對養老機構的經費保障”的建議

  截至目前,我市對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并已許可的民辦養老機構均給予了養老機構床位建設補助,對持續運營達三個月以上的民辦養老機構按照收住老人的情況給予養老機構運營補助。并且,政府將根據養老機構收入老人情況持續不斷地補助運營經費。

  感謝您對我市養老服務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8年7月31日